>
期间,凌月又带他换了一次装:“染上的香味杂了些,当然得换。”
犬夜叉:……你开心就好。话说,可以吃饭了吧?可以了吧?好饿!
月亮堪堪升起,血食总算端了上来。犬夜叉坐在桌边,舀起一大勺送进嘴里,嚼嚼嚼,然后静止——额,腰封为什么要这么紧?可以松一松吗?
凌月:“吃完后我带你再换一件吧,这件沾了腥味,不好了。”
犬夜叉:……
恰在这时,杀生丸踩着月光而来,踏入中殿。
顺着珠光看去,他先是看见了上首的母亲,后是看见了坐在一边的半妖。
不得不说,他的母亲是有点手艺在身的,竟能把半妖捯饬得人模人样,看上去比平时文静不少。红色的小袖确实挺适合半妖,只是袖口为什么绣着一个狗头?
杀生丸眯起眼,记忆倒带,忽然记起自己小时候有一件女式小袖,袖上绣着狗头。母亲说,这是你爹,以后想他了就看看狗头。
杀生丸:……
巧的是,这时候半妖向他投来目光,不是错觉,他竟然从这一生要强的狗东西眼里读出了求救的信号。
然后——
犬夜叉没忍住,终是“刷”一下解开腰封,再改跪坐为盘坐,一勺子插进盆里,吃血食如暴风吸入。啊,他舒服了!再来一盘!
凌月和杀生丸:……
作者有话:
作者有话要说:
PS:犬夜叉:勇敢狗狗不怕困难!我爱吃肉再来一盘!
杀生丸:你是饭桶吗?
犬夜叉:……【弱小可怜无助但特别能吃.jpg】
第103章
在犬夜叉看来,西国是富贵之地、平安之所,也确实当得起“妖怪们的理想乡”的名头。
这个国度以犬族为主,犬族又奉白犬为王,而白犬多出大妖与霸主,实力强还活得长,又擅长打地盘、守领土和狩猎,西国哪有不富之理?
数千年来,犬妖中的强者多流散于各地,有的在冰天雪地处称王,有的在深山老林中隐居,有的在大洲天府和地府打工,也有的被仙人捉了,过上了当宠物的摆烂日常。可不论这些强者身在何处、在做什么,每逢百年他们总会回来,给西国的下一代带回一些吃的用的玩的东西。
或许这在他们看来是琐碎之物,可“琐碎”一多就成了深厚的底蕴,以至于千百年积累下来,西国拥有着相当可观的财富和食物。
大到宫殿,小到花簪,每一样都有岁月沉淀的价值;多到书籍,少到石碑,每一种都镂刻着先人与大妖的智慧。
住在西国,他不用为吃穿用度发愁,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想做的事。甚至在他身体大好的第三天,凌月给他送来了十大箱妖珠,说是允许他四处走走,西国有着不亚于妖市和人类京都的繁华之处。
犬夜叉:“这些妖珠……都是给我的?”
侍女:“是呢,请姬君收下吧。”为了让孩子安心收下,她还给出解释,“凌月大人很少遇到乖顺听话的犬妖幼崽,有姬君陪伴在身侧,凌月大人心里高兴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送妖珠是最妥帖的做法。”
简单来说,凌月王很少遇到不叛逆的衣架子,以前的衣架子全跑路了,其中当属杀生丸跑得最快最远。只有你犬夜叉,只有你!你耐着性子陪她玩了三天换装游戏,不喊苦不喊累,识相地充当芭比娃娃,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富婆一高兴,当然是豪车豪宅随便送了。
犬夜叉喃喃道:“这一箱得有多少妖珠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妃见不可 好困 (原神同人)[原神]写同人小说的我超神了 家养一只小狐狸 你有没有错认她 玉人 宠妻有术 在总裁文当酒保是什么体验[穿书] 耀眼[娱乐圈] 娇宠王妃 樱桃/灰王子 家养小吸血鬼 公主复国记 全球异能:我掌控所有元素 玛诗如木 女主和反派魔龙he了 潦草秘密 我的小白兔她超腹黑 帝阙春 电车与胸以及他的裙摆
预收一家穿成败家子文案在下方。更新时间为下午六点,二更九点不一定有,其他时间是修改。不知经历了多少时间,曲仲终于完成异世穿越任务满级归来,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商业大亨,政界精英,学术界大佬,曲...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