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44章 我喜欢他(第1页)

第44章我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

“我再说得直白一点。”

李硕语气肯定,”你喜欢于铭远。”

“你在放什么屁,我是直……”杨臻下意识地反驳,但当李硕的这句话在他的语言系统里转了一圈,他理解了“你喜欢于铭远”这句话最浅显的含义后,他好像被一记重锤狠狠击中了,整个人变得茫然又无措。

杨臻:“他……他是个男人。”

李硕夺走杨臻手里的玻璃杯,放在桌面上,用眼神示意庄鑫烁把杯子倒满。

“你先别考虑性别,咱就只说于铭远这个人,你好好想想,你喜欢他吗?”

“我插句话啊,”庄鑫烁凑了过来:“我喜欢李硕,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想知道他的消息,在和他分享我的生活的时候,也希望他对我有所回应。臻哥,你这不就是坠入爱河了吗?”

李硕没羞没臊惯了,他在庄鑫烁的脸蛋上嘬了一口:“乖宝。”

随后又重复了一遍:“你这不就是坠入爱河了吗?”

杨臻颅内嗡嗡作响,一直没想明白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在此刻轰然清晰。

杨臻是一个习惯遗忘过去的人,几年前吃过的某家店菜的味道,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的记忆总在更新,因此某些陈旧的,不太重要的东西他丢得很快。

但此刻,杨臻开始回忆他和于铭远之间相处的一切细节,竟然发现它们被妥善地摆放在脑海中的某处,崭新如初。

于铭远拿着他的工作室计划书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好时他心脏突然加速的跳动;秦湘追求于铭远的那段时间里他整日没来由的烦躁;为了帮他减轻负担,于铭远走出舒适区主动去参加一些乱七八糟的酒局;他醉酒回家后,永远温热的暖胃饭食。

十年的时光里,杨臻心动过无数次。

但他总会找到牵强的理由去解释那些心脏不正常的悸动。

再后来,他遇见了林余晓,杨臻第一次见到林余晓时,就觉得林余晓看起来十分面善。尤其是那双眼睛,无论是双眼皮的褶皱还是眼尾上翘的弧度都恰到好处,那一瞬间,他不可否认,他确确实实被那双眼睛打动了。

但那年夏季阳光炽烈,梧桐枝叶繁茂,无数碎片式的光影落在那个男生身上的时候,他也曾被那双同样好看的眼睛打动过。

因为他喜欢于铭远,所以在见到和于铭远长相有几分相似的林余晓的那一瞬间对她产生了好感,所以在结婚的这个问题上反复犹豫,所以当林余晓问她是不是无法和于铭远相提并论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于铭远无人能比。

他太迟钝,少年时第一次牵起女孩子的手,杨臻就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

直到今天李硕直白地把“你喜欢于铭远”这句话肯定地说出口,杨臻才幡然醒悟。

原来他喜欢于铭远啊。

“你他妈现在才说?”

“我怎么说?我刚觉得你确确实实喜欢他,你马上就跟林余晓谈恋爱了,搞得我还以为我的雷达出故障了呢。要不是你今天拉我出来喝酒,一副这个死样子,我还真不能确定你小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杨臻喝掉杯中的酒,忽然从卡座上站了起来,转头就往外面走。

“哎,你去哪儿啊?”

“我话还没说完呢。”

李硕嘀咕道,“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啊,我要是告诉你人家暗恋了你十年,你得崩溃吧?”

酒吧吵吵嚷嚷,杨臻没听到李硕在说什么,他大步走出了酒吧,寻了个安静的地方,拨通了于铭远的电话。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三个儿子无人养老,重生家产全给女儿  是你要休夫,我娶女帝你哭什么  斗罗:在史莱克稳健变强  道侣太多怎么办(gl np)  过期药  分手后才知,我是疯批大佬白月光  一凡有条龙  大明:区区刁民,反了天了?  大宁小富婆  在夜里照亮(骨科合集)  叫我大善人  腹黑大佬的追妻攻略  寻欢  错轨  代嫁作精怀崽后死遁了  (综同人)怎么会有幼崽乱认爹?  恋爱比特流  被淋湿的他  染化(姐夫)  历劫失败后我在人界收捡门徒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明朝当暴君

穿越明朝当暴君

附身明朝木匠皇帝朱由校,决心当一个最强硬的帝王。让皇太极受尽折磨,甚至被处决前还要在西伯利亚为大明服役。令士大夫远离他乡,在美洲大陆传播儒家理学。...

我每天随机一个新系统

我每天随机一个新系统

轻松,幽默,半日常叶天逸穿越到了一个人渣的身上,同时开启了一个无限系统,无限系统每次都会随机开启一个不一样的新系统,获得逆天奖励。叮…恭喜宿主开启欧神系统。叮…恭喜宿主开启渣男系统。叮…恭喜宿主开启预言系统。叮一段妖孽人生,一段传奇佳话,不以武力震天下,但求风骚动世人。叶天逸以前我是个好人,直到(一部可以看完所有系统的书一部能让你学会嘤嘤嘤的书)粉丝群273256652...

一觉醒来,六个好大儿都找我啃老

一觉醒来,六个好大儿都找我啃老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