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65章(第2页)

雌兽会毫不在乎的站在两只或更多只为了争取到与它交配的机会而互相拼命的雄兽旁,冷静的旁观着血腥的战斗场面,一直等到胜出者站到它面前,之后也许就是直接的干柴烈火,偶尔的时候,会先一起玩闹一会儿培养培养感情。

大部分动物之间只是露水姻缘,等过了交配季节,甚至等交配刚刚完成,它们就会分道扬镳,比如棕熊。只有少部分动物会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一起养育后代。

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喜欢狼的习性。

也许是因为它们对配偶的忠诚,对后代的尽责让我想起了曾经度过的身为人类的时光。

我已经不是狼王。

在这一点上,我也无法说服老大让它留下,继续实行我的计划,而我也不敢继续让老大待在有许多母狼在的地方,那些躁动的荷尔蒙气息让它开始坐立不安。

我不知道身为半人半狼的身份是不是让它开始改变择偶的目标,比如从一只漂亮的母狼转移到了一个美丽的人类女子身上,或者这种复杂的身份,让它对服从本能与狼群中的母狼交配感到难以接受,所以才会对母狼不假辞色。

它呲着牙威胁着那些试图靠近自己的母狼,也顺便赶走了想接近我的。

那只眼睛是琥珀色的母狼趁它不注意悄悄地凑近,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被它的咆哮吓得落荒而逃,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趁夜离开了狼群。

快要离开狼群领地的时候,我站在荒野中,回头望了一眼那在黑暗中无声矗立的森林,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艰难却又充实的时光,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

再见了,狼群的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在这片荒野和森林中自由的繁衍生息。

在罗斯帝国修筑的大道旁,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的一片青翠的草地上,老大又一次在我面前进行了痛苦的变身过程。

他气喘吁吁的用双手撑着草地坐起来,银灰色的长发被汗水打湿粘在白皙的脖颈上,柔韧修长的身体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他温柔的抚摸着一直警惕地守在它身边的我,低声说:“谢谢”。

我舔了舔他的手心。

他大概觉得有些痒,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老大穿上衣服,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部分精力之后,我们开始启程出发。

原本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回军营,但是一会儿之后,我发现路不对,在一个三岔路口,老大往莫尔斯城的方向拐弯。

在不远处,已经有两个牵着马的士兵在等着他。

老大骑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笔直的腰杆,他总是这样,一举一动都不负伊格内修斯派来的那些老师的辛勤教导,举止端正而优雅,自然且得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有些人类更像人,比如伯特之流。

在一天之后,我们回到了莫尔斯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迎接我们的不单单有金毛,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那个有着一张精致而苍白脸孔,常年被脂粉和假发包围的贵族少年兰斯,他纤细的身体依然单薄,裹在宽大的长袍中看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丝毫分量。

他热情的看着我们,当然,主要是看着老大,从以前开始,我就知道,他从老大还是狼形的时候,就对他抱着很大的莫名的兴趣。

兰斯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

金毛看着老大有些不解的样子,解释说:“兰斯是新任的莫尔省总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让我感叹,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就是例子啊,这才多大的孩子,就给了个行省总督的位子让他坐,也不怕他坐不稳根本无法处理行省中错综复杂的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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