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金毛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热的酒液顺着我的喉管一冲而下,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毛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高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点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高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灌,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美酒吸引过来的,而不是妩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眼睛死盯着桌子上的酒,只有酒没了的时候,才会敲着桌子要人再送过来。
就在他将醉却还未醉的时候,兰斯派来找他的人寻来了。
那些人面露难色的看着死抱着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后还是被命令所迫,只能一边请求一边扶着金毛离开了小酒馆,就这样,金毛也没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离开酒馆不远处,金毛甩开那几个侍从,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的火焰,他一口气把酒瓶中的酒一饮而尽,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声说,“走吧。”
然后带头走在前面,完全看不出刚才醉醺醺的样子。
那几个侍从被他的转变弄得摸不着头脑,只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别人发现他的身份,所以才会顺从地跟着他们出来。
他们紧跟在金毛身后往总督府走去。
在他们踏上总督府的台阶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马拖着车厢压过路面发出的巨响。
是谁在莫尔斯城内纵马?
我们停下来注意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声音应该与那个神秘的客人有关。
马车前后,被二十几个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围,他们的胸甲不是青铜或铁那种暗沉的颜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黄色。
那辆马车由八匹纯白色的马拉着,白色的车身上镶嵌着各色的宝石,华贵而优雅,黄金制成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
整个队伍奢侈得让人难以想象。
这真是最好的打劫对象。
金毛吹了声口哨。
马车停了下来,那些士兵整齐划一的跳下马,他们从后面跟随的比较低调的马车上拿下一卷卷白色的印着百合花图案的地毯,从八架马车下一直铺到了台阶上,一直延伸到总督府内。
这个出场仪式真够让人震撼的,也很会摆谱,我在心里评价着。
兰斯已经快步走到我们身后,低声说,“是洛蒂亚公主的车驾。”
一个侍女从马车上探出头,甜甜一笑,她走下马车站在旁边,打开车门,举起自己的手。
一只美丽的好像百合花一样纤细修长的手轻轻搭在了侍女的手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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