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两个穿着斗篷,遮着脸的人躲躲闪闪的找到了这里。
我走出去一看,居然是兰斯和他的一个侍从,他一进来就拉下兜帽,清秀的脸苍白,憔悴,看起来又瘦了许多,好像能被风吹倒似地削瘦,手指骨节突出,他手放在斗篷外,“我是来帮你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也是洛蒂亚公主心愿。”
他与金毛、雷纳德开始商量起细节,而我在一边听着,越听越不对劲儿,不自觉的插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兰斯勉强笑了笑,“我的家族在这儿。”
我懂了,不管怎么说,他都走不了,兹梅里皇后以及塞因茨伯里家族不会放过他的家族,他必须留下来斡旋,作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也许一些妥协和利益退让,能够让家族得到保存,何况,他与利德尔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也让他的立场很微妙。
我们决定分成两路,他作为明路,吸引城内卫队的注意,而我们则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悄悄溜到出航的港口,其实如果我和老大变成兽形的话,离开圣洛克城不是问题,但是接下来要解释这些事情就麻烦了。
兰斯带着一群人遮遮掩掩的往港口走去,当然引起了城内卫队的注意,他们一个个检查着,在检查到兰斯前,兰斯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剑,刺向那个士兵,立刻有人把他认出来了,“是兰斯大人,快,拦住他!”
兰斯带着那群随从转身就往码头跑去,他们身型都差不多,又都穿着长长的斗篷,分散开来之后,就很难分辨清楚到底谁是谁,这也让守在这儿的城内有些焦头烂额,必须分出大量的人手去搜查兰斯的踪影,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的漏洞和疏忽,这边我们给金毛变换了一下外貌,给他戴上了假发、贴上了胡子。
金毛自然是不屑与这些花招的,作为自然界的最强者之一,他喜欢正面对抗,习惯用利爪去撕碎眼前的敌人,而不是这样躲躲闪闪,即使是逃跑,那也只能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丧家之犬”。
但是在我的压制下,他只能任凭侍女们折腾,最后终于让她们满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有着常见的黑发,黑须的高大男子,金毛摸了摸嘴上的胡子,“怎么样?”
我点点头,“不错。”
他终于不再纠结于他一直认为很难看的胡须,在这一点上来说,金毛还是没有脱离狮子的习性,雄狮子对于自己那身毛极其爱护,一般来说,浓密而茂盛的鬃毛意味着这头狮子年轻,活力,强壮,往往更容易得到母狮的青睐。
而想要吸引异性,保持吸引异性的魅力,是雄性的本能。
其实即使是失去了太阳般耀眼的金发,金毛依然是个惹人注意的人,他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使他从周遭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
我也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假发,扮成一个奴隶混杂在队伍中,奴隶数目庞大,比较不引人注意。
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城内卫队的首领利德尔亲自来到了港口。
他今天没有穿往常那种花哨而又华丽的服装,而是一身简洁而高贵的骑士装扮,胸口带着几个金色的胸章,一个士兵正在向他报告着什么,他满脸严肃地听着,我看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那片混乱,那是兰斯所在的方向。
看惯了他夸张的装扮和言行,陡然间看到这么正常的利德尔,还真有些不习惯。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塞因茨伯里家族果然个个不容小觑,兰斯不是他的对手,他会被利德尔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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