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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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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洛特福尔摩斯先生
二演绎法
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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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是以华生医生的视角展开。
战后他受伤辗转来到英国伦敦。
遭遇身体和经济双重问题的他生活窘迫,通过斯坦弗的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
斯坦弗口中的福尔摩斯“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样的描述给了华生很多兴趣和期待。
华生初见福尔摩斯,他坐在杂乱的实验室里,身高超过六英尺,非常瘦,眼睛尖锐,鹰勾鼻子,手指沾满墨水。
这些特征让福尔摩斯看起来有些奇特,但也透露出他的敏锐和机智。
兴奋的给华生介绍了夏洛特福尔摩斯检验法,据说可以识别出蛋白质,分辨出血液痕迹,可以分析很多悬案中的线索。
福尔摩斯像个孩子一样炫耀着自己的惊人发现。
他完美的符合了华生对朋友的期待:好学而沉静。
简单的描述吊足了读者的胃口。
大夏之前的侦探悬疑类小说,更多的集中于纪实类案件。
通过笔者对历史资料的归纳、收集,再经过一定的加工,展现出来,叙述上缺少故事性和娱乐性,少数以办案人员的角度去写,也只会是一个比较冰冷、没有很多描述的角色。
第一次,这是第一次!
小说中的侦探鲜活而又鲜明的形象展现在眼前。
这个好学、沉静、而又聪明睿智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出现了。
这对于大夏侦探小说,甚至是世界侦探小说都是全新的角度和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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