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三十四章 御前会议(第1页)

随着国王满载而归,御林狩猎提前结束。

谁都知道。

原因是公主受惊,西境公爵差点被鹿撞死。

国王亲口下令结束,没人敢置喙半声。

……

第二天。

上午,君临门口。

象征王室出行的漆白轮宫缓缓驶入城门,万千百姓夹道欢迎。

作为继承人瑞王余荫的韦赛里斯一世陛下,即位便统治有史以来最富庶的王朝。

没有战争,没有饥饿。

百姓们安居乐业,非常爱戴当今的“少壮王”,拥护坦格利安这个姓氏。

“大白,不要吃人家东西。”

伊蒙跟在漆白轮宫后方,攥着一把绸缎似的白鬃。

“呦呦。”

白鹿生性灵动,忍住嘴馋搬回脑袋,放弃果摊上的红彤彤苹果。

而稍有动作,头顶一双直径三米有余的巨大鹿角堪比摆锤,令人生畏。

“白鹿!”

“是象征王权的白鹿……”

“……”

如此珍奇异兽,进城便吸引所有目光,致使百姓们的热烈呼喊。

瞧瞧那对巨大鹿角,雄壮威武的矫健身形,富有智慧的清澈眼神。

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鹿。

国王真的捉到白鹿,还带回了君临。

彩!!

“呦呦。”

白鹿缓缓前行,尊贵气质赚得无数崇拜目光。

伊蒙骑在鹿背上,双手牵着鞍绳。

本就生的白净俊美,银金色短发披肩,紫色眼眸闪亮,身着一袭黑色华服。

而在他的身后。

史蒂夫爵士身骑白马,扛着一杆三首红龙旗帜。

冈梭尔骑着一匹黑色骏马,高举一杆“橙底上两行符文间的一堆鹅卵石”旗帜。

让百姓一眼见了。

就能辨识出,代表坦格利安与罗伊斯家族的双重身份。

更后面,几十名身披铁盔头的谷地骑士,威风凛凛的拱卫两侧。

百姓们无不惊讶,甚至一度鸦雀无声。

高调!相当高调!

伊蒙左右观察,暗自点点头,腰板挺的更直溜。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他身骑白鹿,想低调也不成。

那不如将高调贯彻到底,狠狠给狩猎一头野鹿的大伯韦赛里斯上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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