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35:26,壹零壹零房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余安琪赤脚跑了出来。
她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楼道里来回往复的乱跑。每每快要接近电梯间或者楼道间的时候,就会突然折返,循环往复。
视频里的她,精神不太稳定的样子。光着脚在楼道里边跑边敲打着墙壁。从力道和身姿表现看,状似是在敲门。她一边拍一边向后看,神色惊恐的像是看到了身后有人在追赶。
然而镜头里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人或者物。
诡异的行为持续了几分钟,她靠在墙上剧烈的喘息,头大幅度的左右摆动,手臂也在墙上乱摸乱抓。
直到她摸到了墙上的火警报警器,没有丝毫犹豫的按响了警报后,画面里的余安琪力竭瘫倒在地。
对于她这一系列反常的行为,警方希望她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这不但是因为她无故按响警报,造成群体恐慌,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了;更是因为她按响警报的时间和沈晚菀的死亡时间,极度接近。
根据沈晚菀的助理口述,昨晚报警器响大家以为发生了火灾而聚集在大堂,但那时候她并没有看到沈晚菀。当时她以为沈小姐睡得沉没听到报警声,现在想来,可能那时候就已经遇害了。
因为早上发现沈晚菀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出现尸斑了。
也就是说,沈晚菀最早于凌晨时已经死亡了。
余安琪听得脊背冒凉气,表情却控制的很好,冷静又克制。
“我有梦游的习惯。”
她说。
“昨晚是我梦游了,中间的事情我完全不记得,警报声响起来我才醒。你们也看到了,我被警报声惊醒后,吓得腿软到站不起来。梦游的人都是这样的,经不起吓。很抱歉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我为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并愿意接受任何经济赔偿的处罚。”
只要她认错认得够快,黑锅就甩不到她身上。
面对她毫无破绽的真诚表演,警方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她和沈晚菀的死有直接关系的前提下,除了口头上批评教育,并依照法律法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外,就只能让她在笔录上签字,留下联系方式就放她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不好的感觉。”
余安琪烦躁的抓了抓头发,毫无女明星的形象可言。
她顶着媲美国宝的黑眼圈,可怜兮兮的看着陶玺。
“我觉得,沈晚菀是做了我的替罪羊。”
那厉鬼是冲着她来的,一击不中,就转而杀死了楼下毫无防备的沈晚菀。
谢青岚斥她。
“别胡扯!人各有命,你不需要为任何人的遭遇承担任何东西。”
余安琪有点犹豫。
“是……这样么?”
还是陶玺更懂谢青岚。
既然昨晚的厉鬼是抓交替,那么被吊死鬼害死的人,自然心怀巨大的怨气。这个时候心理防线脆弱易攻破的话,很容易被冤死者盯上,到时候腹背受敌,更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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