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会真的……?
三十、绝色
天气:阳光普照
好喜欢能够毫无顾忌显露出恣意张狂一面的比比东。静时,可以是端庄持重、高贵威严的教皇。动时,可以是明媚灵动、英气勃发的比比东。不管是哪个,我都喜欢得紧。不过更希望她能不受约束,更多地做自己。
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
下面平铺着皓影
上面流转着亮银
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
月色与雪色之间
你是第三种绝色
不知月色加反光的雪色
该如何将你的本色
——已经够出色的了
合译成更绝的艳色?
完蛋了。
三十一、雪人
虽然堆雪人很难分出高下,但是以此为诱饵引教皇冕下出来放松一下未尝不可。
属实没想到,比比东还会“作弊”。本来想看她怎么处理,结果又被她捉弄成功,只好老老实实奉上手套。毕竟那可是一双完美的手,冻坏了就不好了。
两根树枝放进去,就像我们的雪人在牵手。
三十二、患病
处于爱恋这种情绪中的人,一定都会患上“臆想症”。
譬如那一刻,我不愿把她手指在我衣服上多停留两秒,又轻拍我肩膀的举动解读为“我是最后一个被佩戴勋章的,因此享受到这个待遇”,而硬要沾沾自喜地想,“她对我是特殊的”。
像个自娱自乐的傻瓜。
教皇冕下这个领导当得还是挺让人喜欢的。毕竟被迫“聆听国旗下讲话”的同学们在教皇冕下两分钟内就结束了“谆谆教诲”后,显然松了一口气。
不过我觉得大家还是太年轻了,认知不够完善,不懂得珍惜美。这么漂亮的领导,声音又好听,哪怕听她持续说上一天的话我都不会累的。
三十三、称呼
“老师”这个称呼再也叫不出口了。她本来也不算是我的老师,吧?
其实“冕下”对我更具吸引力。在我眼中,“冕下”的义项是唯一,只有“教皇冕下比比东”。一旦说出这两个字,就感到无数的人都和我一样,崇敬于她、信服于她。
我无比想要让比比东被许多人爱着。
而且,我单方面觉得念“冕下”不但不会感到生疏,反而会显得亲昵。也许是因为我心底清楚,自己比其他所有这么叫她的人都要喜欢她。
在“谁最喜欢比比东”大赛中,冠军非雾韵莫属。尽管是自封的,但我还是很骄傲。
三十四、假如我是哈姆雷特
确定了心思,然后呢?
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默然忍受心底的汹涌的叫嚣,或是挺身奔向高贵的圣洁的教皇,鼓起勇气把心声吐露,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可行?
不如采取古老而简单的办法,辣手摧一朵花,揪掉它的花瓣,让一切交由命运抉择。答案是——明恋。
我觉得不行。倒不是说告白有多么令人恐惧,后果有多么不堪设想,而是这个取舍的方法太过轻率敷衍了。
第一,这不是一朵花瓣非常多的菊花。有奇怪的家伙一眼就能看出这朵花的花瓣是奇数还是偶数。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局,那还有什么用呢?这个方法实在不科学。
第二,用一朵随手摘取的花来决定可能关乎一生的重大抉择,是否有点儿戏?而且这恋慕的绳子另一头牵系的可是教皇冕下。拜托,那可是比比东。关于她的事情绝不能含糊而为。
说这么多,绝对不是在为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找借口。上面这段分析的话,逻辑难道不够缜密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路人甲心声泄露后被反派全家团宠了 [综英美]伪装阿卡姆病院分院 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 牛岛弟弟今天也要去青叶城西吗? 大秦:我们刚穿越,你在罗马称帝 女友是魔法少女 谍海风雷 木叶之从根开始 在狗血文里当万人迷后[快穿] 全世界都认为我是主神 [综童话]你的公主性别不太对 英年早婚 斗罗之盗贼 [综恐]人生处处是怪谈 艾泽拉斯黑镰之锋 我可能活不到登基 替身受他有千层套路 酥酥 真灵路 魔主为何这样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