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外出,皮肤白的透亮,肤质是正值青春美好年纪的润泽,水波蛋一样光洁平整,不带一丝瑕疵。
连同发丝、耳朵、下颌线,处处精致完美。
乔瑾煜第一次有机会这样细致地看他,发现他发丛遮盖处,左耳耳骨中间,有一颗小小的耳洞。
如同他编织的小兔耳朵一样精灵可爱,没有穿耳钉因而不明显,平日里竟没有注意到。
鬼使神差地,乔瑾煜探手过去,碰了下他的耳朵。
“唔……”
展小曦微微瑟缩了下,张开了眼睛。
仰头望见近在咫尺的俊美男人,一刹那间粉透了整张脸,话都不会说了。是好的进展。
乔瑾煜将他的每一丝微表情看在眼里,唇角噙着的笑意变得明显。
他轻笑着弹对方的耳朵,“早安,小兔狗。”
展小曦慌乱得要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在室内睡得好端端的,没来由地跑出来扑在人家身上算怎么回事。
僵硬地坐直了身体,胡言乱语地掩饰尴尬,“小兔就小兔,小狗就小狗,什么叫……小兔狗。”
是像小兔子一样乖巧一样软,又像小狗一样活泼一样凶,的小兔狗。
乔瑾煜坏坏地不肯解释,绷着下巴故作严肃地瞥他,“邹妈妈有没有教育过你们,打穿骨耳洞不是乖小孩?”
无所谓乖不乖,只是看起来就很疼,乔瑾煜想。
展小曦迟疑了下,迅速地捂住了自己的红透的耳朵,脱口而出,“这个不是耳洞。”
“哦?”乔瑾煜扬眉,凑近看他,“那是什么?”
“……是,”展小曦眼底流过复杂的情绪,声音变小了许多,“……是回家的标记。”
【作者有话说】
醉酒之后这章是小曦意识觉醒的开端,昨天时间太紧没有表达清楚。重新补上了一些内容。看过的宝宝清空一下内存就可以看到补充内容了。
PS:昨天章节里乔哥和阿月关系变得熟络,是因为在《星河》里,这个阶段的乔哥已经帮阿月追回了小颜,也替阿月疏导了童年的心结,这里解释一下这个细节。
第31章其实有好多人追…
少年时期,展小曦曾在书上看到过一个说法,说恋人的耳朵之所以敏*感,是为了在接收甜言蜜语的时候调动每一根毛细血管,把爱意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大脑。
让这颗理智思考的器官放弃倔强,与周身一同沉沦。
脑海里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耳朵是用来区分过客与归人的门。耳骨上有一把通向脑海的锁,穿骨耳钉就是回家的钥匙。
钥匙交付给心心念念的人,代表着愿意为他沉沦,为他放弃理智,与他思维共通,情感共融。
展小曦觉得这个说法好浪漫,忍着疼打了耳骨钉,钥匙自然是给了陆雪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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