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0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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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惟光:“你是我儿子,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骨肉,不管你认不认,你都是我儿子。”

何惟光有一个聪明的头脑,适合读书,适合搞科研,但他并没有做生意的天赋。

当年他大学毕业,凭借出色的皮相和履历把林曼青哄得死心塌地。两人结婚后,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

聪明的人往往自负,何惟光认为这些都是他的功劳,他开始飘了,不把任何人、任何事放在眼里。

跟林曼青离婚后,他做了无数次生意,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被残酷的现实狠狠打了脸。

他至今仍然相信,自己不过是差了点运气和机会,总有一天会东山再起,证明自己的成功和价值。

他要证明自己当年离婚是对的,离开了林曼青他照样可以成功,以此证明他这些年的穷苦和落魄是通往成功的基石,并不是他的失败。

他不可能失败,他不可能永远都失败。

一阵冷风吹来,林雾最后一次警告何惟光:“不准去骚扰我妈和我外婆。”

“我舅舅除外,如果你不怕死。”

当年何惟光身上的肋骨断过三根,全是被秦万松打出来的,要不是林曼青怕出人命,拦着,何惟光当时就被秦万松打死了。

林雾刚才拦着秦万松,就是不想让他脏了手,赔上自己。

这些年来,何惟光断断续续找过林雾好几次,他没对家里的任何人说。

“何惟光”三个字像一把陈年却依旧锋利的刀,刀刃淬了毒,轻易就能把林家割开一条鲜血淋淋的口子。

一片枯黄的水杉树叶子掉下来,落在林雾肩头。他抬起手擦掉,朝何惟光抬了抬下巴:“借根烟。”

何惟光以为这是父子关系的缓和,拿出一根烟递了过去:“这样才像亲父子。”

林雾接过烟和打火机,低头擦亮打火机,火苗瞬间缠上烟头,一阵风吹过来,他的脸在火光下忽明忽暗。

何惟光高兴得忘乎所以:“等将来我这边生意做起来了,赚了大钱,以后都留给你。”

他的话音还没落,一股羊绒的焦糊味就飘了过来。

“你疯了?!”这个疯子把烟头摁在了他身上,何惟光气得直咬牙,赶忙扑灭羊绒大衣上的火星。

别看他一身名牌,衣着光鲜,俨然一个仪表堂堂的成功人士,实际上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只能住在阴暗狭窄的出租屋里,再不交房租就要被房租赶出去了。

这件昂贵的羊绒大衣就是何惟光的体面,是他出去谈生意的资本,现在林雾把他唯一的体面给毁了。

何惟光抬头看着看着林雾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低声骂了句:“狼崽子!”

林雾站在家门口,调整了一下情绪,把身上的戾气剥离,恢复成平时散漫的样子,打开门进去。

林曼青从楼上下来:“出去拿个东西怎么这么慢?”

林雾换好拖鞋洗好手,往餐椅上一坐:“散了会步。”

林曼青正在照镜子,穿着一件宽松的V领毛衣,脖子上的红宝石分外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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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  我的银行家先生/新婚记事  高武:拒绝校花,获得万花筒  着迷  0748/七个春天  我小猫咪也绝非善类  生生  末世突降后我成了潘达  相爱后动物感伤  折枝玫瑰/婚后再说  偷穿他的白衬衫  她深陷修罗场,恋爱脑大佬气疯了  论消灭王子病的可行性报告  梦眠症  以朝朝,以暮暮  南城有喜  情深予白  撩表寸心  万般宠爱  通古今:我朱柏养了整个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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