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302章 看守所风云(第1页)

龙城第二看守所,简称,龙城二看。

看守所可是个好地方,这里面的人个个是人才,说话又好听,很多进狱系人才表示,进了看守所那就跟回到家一样。

在看守所里,可以规范作息,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还能够结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生活绝对有滋有味。

但这里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来的。

看守所关押的人,基本上有三类:

第一类是公安机关已经侦查终结的案子,移送检察院等待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案件嫌疑人就会暂时关押在看守所,等待上庭接受审判。

第二类是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比如张三本来被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中间兜兜转转各种流程变故,准备移送监狱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张三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那就不会送去监狱,而是继续留在看守所,在这里代为执行剩余刑罚。

第三类是拿到判决书,被判了死缓、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他们都应该被移送监狱,但这毕竟需要走流程,而在这段时间里,就会暂时收押在看守所,基本上一个月内就会移送监狱执行刑罚。

看守所这地方,那是真的鱼龙混杂。

有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的社会闲散人员,也有杀人放火罪行累累的悍匪狠人。

初入看守所的甄东亮,低眉顺目,好像刚过门的小媳妇一样。

别看他在外面吆五喝六的,好像天老大地老二他就是那个牛逼哄哄吊炸天的老三。

其实就是个外强中干的货色罢了。

来了这种地方,很能认清自己小卡了米的角色。

面对警方准备充分的讯问,以及各种证据,甄东亮基本上没怎么反抗便全都交代了。

他确实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

这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养成的。

记忆中第一次“拿”别人东西,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甄东亮拿了同桌一个造型非常炫酷的笔带回家里。

他妈看到了还以为是他偷偷拿钱买的,一番询问后才知道是“拿”的同桌的,可他妈并没有批评他,反而还很“欣慰”,觉得儿子体谅她一个单身妈妈的不容易,都懂得给她省钱了。

原以为会被批评,没想到非但没受到批评,反而还得到了“鼓励”,甄东亮的某些观念开始发生变化,原来“拿”别人东西不但不是坏事,反而还是好事啊。

后来他慢慢的胆子越来越大

刚开始只是“拿”笔啊,橡皮啊,尺子之类的东西,后来慢慢的,开始“拿”别人的笔袋、字典、笔记本,甚至还“拿”过钱!

一直没被发现过。

甄东亮以为是自己运气好。

可现在回想起来,这特么哪里叫运气好,分明是运气太差太差了。

就因为小时候小偷小摸没被发现,他妈也没阻止,反而还隐隐有些鼓励的意思,才导致甄东亮养成了这个坏习惯。

步入社会以后,也时不时会伸出第三只手。

如果小时候就被抓住,狠狠教训一顿,或许,现在也不至于走上这条道。

所以说,甄东亮以为的运气好,其实是运气差。

而且不是一般的差。

看守所的生活,枯燥乏味,每一分每一秒都非常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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