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瑾回头看一眼,上面已经被血浸透了,她道:“若不戴着东西,明一早这耳孔约莫就长住了。”
萧矜盯着她的耳垂,原本是想看看还会不会有血珠冒出来,但恍然间就走了神,在心中疑惑,这小子的耳朵怎么看起来这么秀气?跟个姑娘家家似的。
转念一想,陆书瑾好像不仅仅是只有耳垂秀气,这人的鼻子眼睛嘴巴,似乎都透着一股秀气,难怪会被春风楼的小香玉说与小倌相像。
萧矜经常进春风楼,见过不少小倌,他们有的会穿罗裙带珠钗,用温软尖细的嗓音说话,身上一股子浓重的香味儿,看起来跟女子无差。
陆书瑾从本质上就不同,她是个文人,身上没有香味,只有书卷气息。
正想着,视线中的耳朵一动,陆书瑾转头看他的眼睛,打断他的思绪,“怎么了?”
萧矜敛了眼眸,起身找出先前季朔廷带来的一罐茶,随手捏出一点,挑了其中一个较为笔直的茶叶梗,说:“你若不想耳孔长住,就暂且用这个吧,明日再换。”
陆书瑾点点头,歪着头配合,萧矜俯身过去,轻浅的呼吸落在她的耳朵脖子上,痒痒的,让她很不适应,强忍着瑟缩肩膀的欲望。
萧矜动作很快,一下就将茶叶梗穿在耳孔里,顺道给另一个耳孔也擦了擦药膏,换了新的茶梗,这才让她去睡觉。
他熄了房中的灯,只留下一盏小烛照明,两人各自回了床上睡觉。
第二日晚上下学回舍房,陆书瑾就得到了一对银制的小细杆,像是萧矜找人特制的,她从没见过这种东西,看到的第一眼时还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然后这对银制的细杆就代替茶叶梗戴在了耳孔上。
耳朵上多了一对东西,被光照还会闪一下,陆书瑾为了掩饰,便将平时都束起的发给放下来,一半绾成发包,一半垂下来遮住了耳朵。
头两日,萧矜见她不穿自己送的新衣,试探着问了两句才发现陆书瑾打算将衣裳留到大年初一再穿,她甚至说出了一个准确的日期,显然是经过认真考虑和安排的。
但在萧矜的强烈要求下,她只好换上了那件杏色的衣袍。
杏色是浅淡但又很富有朝气的颜色,陆书瑾将雪白内褂的扣子扣到最上头的一颗,半遮细嫩的脖颈,杏色的衣袍套在外面,垂下来的乌黑长发散在上乘的衣料上。她系了一根白色的发带,长缨坠在肩头,腰带束着纤细的腰身,袍摆落在小腿靠下的位置,只露出一双黑色的锦靴来。
陆书瑾身上有一股沉稳的劲儿,从头到脚都换了一身之后,乍然一瞧,还以为她是哪个富裕世家养出来的小公子。
萧矜将她细细看了好几遍,越看越觉得满意,领着陆书瑾去了学堂。
他刚拆了线本应该再躺两天,但他连着旷学好几日了,也没在城中鬼混,便不宜再躺下去,带着伤去了学堂。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学堂,陆书瑾这一身行头与之前天差地别,这一亮相顿时惊了学堂里的人,纷纷惊讶地盯着她看,她纵使来之前有过心理准备,但盯着那么多的目光也忍不住羞赧,快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萧矜落在后面,他一出现,学堂登时又热闹起来,纷纷喊着萧哥朝他涌来,不出一会儿那后头就围满了人,逮着他大肆吹捧赞扬火烧齐家猪场的事,三言两语间将他捧成个大英雄。
萧矜笑着应下,对别人的谄媚欣然接受,俨然一副尾巴翘上天的得意模样。
陆书瑾收回视线,摸出书本来看,没多久蒋宿就来了,他清楚陆书瑾手上没多少银钱,平日里吃穿用度都抠门得很,必不可能买如此做工精细用料上乘的衣裳,当即明白是萧矜送的,高兴地逮着她一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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