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旁的唐丝好奇问道:“姐姐,我们真的要去读书吗?”
唐迟迟满脸笑容地看着她,“对啊,读书识字,以后再有谁送东西来,我们就不会因为看不懂礼单而不知道人家送的是什么了。”
真实的原因当然不是这个,不过用来糊弄小唐丝还是够了的,她听到后乖乖点头,认真地说道:“嗯,我会好好学的。”
唐迟迟高兴地抱着她亲了一口,然后转头看向了唐书,“书书,我们要去读书了,你高不高兴?”
唐书并不高兴。
他板着小脸开口,“我不想读书,我要跟爹学钓鱼。”
唐迟迟哑然失笑,这个弟弟真是事业心不改啊,自从唐二鱼开始教他钓鱼之后,他每天都高高兴兴地提着钓竿和小桶出门,风雨无阻。要不是因为实在太冷,冬天的时候他也想去呢,如今春天来了,就没有什么能挡住他的脚步。
小孩子不明白读书的重要性,宁愿去钓鱼,但作为大人,唐迟迟是非常明白的,所以她极力劝说,跟他将了许多读书的好处。
于是第二天,等盛铁锅带着辣椒回去之后,一家四口就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搭乘江大叔的车往城内的书塾行去。
邹海读过的这家书塾是一个秀才开的,并不大。
这里的夫子是一对父子,一个老夫子一个小夫子,老的夫子今年六十一岁,有秀才功名,平时教导的是年纪比较大,想要考科举的那些孩子。而小的夫子四十岁,但还只是一个白身,他负责给小孩开蒙。
整个书塾有十五六个小孩。
大的有七八个,小的也有七八个。
听闻唐家想要把唐书送来读书,小夫子很高兴地出来接待,然后稍微考了唐书几句,发现他并不笨,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巧合的是,这位小夫子的娘子是城里另外一位秀才的女儿,她从小就跟着父亲读书,嫁了人之后也没有荒废,他们家的两个女儿就是他娘子开蒙的。听说唐家姐妹想要识字,她同样考较了一番后,将两人收了下来。
自此,姐弟三人每天早早出门,然后傍晚的时候回来。
唐书跟着小夫子开蒙,而唐迟迟和唐丝两人则跟着小夫子的娘子识字。经过两三个月的学习,本就有现代文字基础的唐迟迟进步飞速,她不但将简体字和繁体字在脑海中一一对应了起来,还学会了写毛笔字。
虽然每个字都写得很大,笔锋也软弱无力,但好歹不是一个文盲了。不过为了不把师傅吓一跳,她在书塾的时候都藏了些,但即便是这样,也让夫子一家人震惊了,他们从来就没有见到过识字这么快的人。
见状唐迟迟只好装害羞,减少了去书塾的次数。
她每天把弟妹送到书塾,然后自己就在城内闲逛,有的时候去书铺买书看,有的时候去品尝各家酒楼的菜肴,还有的时候则去逛瓦市,欣赏古代的娱乐节目。
当然‘学习英文’的机会她也没有忘记,时常往洋人出没的地方去,有几次还真的让她找到了机会。虽然想要的种子没有买到,但遇到了想买东西,却语言不通的洋人,充分锻炼了自己的口语能力。
在此期间,她偶尔会遇上同样出来闲逛的谭明睿。
但对方出现的次数很少。
最后一次也就是五月初,两人正在望海酒楼津津有味地听人说书的时候,谭管家突然带着人出现,满脸焦急地将谭明睿带走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唐迟迟就不知道了,哪怕她向盛铁锅打听,也只是知道谭明睿回去的当天,谭大将军就带着他急匆匆回城。
至于京城里面发生了什么,盛大厨和盛铁锅也不知道。唯一可能知道的谭管家,也不会告诉唐迟迟这个他眼里的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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