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会是看侯府里的花花草草的。
自打那天夜里从侯府回来之后,元宵就不只一次的看到过自家郡王爷拿出这几年来与他的那位通过扑扑神交已久的“密友”的通信,还念叨着“原来是她”这样的话。
元宵虽然只是个小厮,但他也是个聪明的小厮,又哪里能猜不出来事情的原委?
至于汤圆?
呵,这就是个没脑子的,他当然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身为一个随时都想着要如何让主子高兴的小厮,元宵也是很敬业的,看到扑扑将碟子里的豌豆吃完了,他连忙道:“主子,您这好吃好喝的养了扑扑这么久,总得让它发挥些作用不是?”
这话算是深得沈熙的心,他深以为然地点头。
上次在夜里做了一回不速之客之后,沈熙就一直沉浸在一种又是新奇又是惊喜的情绪之中。
他一直以为,那个极为偶然的相识、与他志同道合的“兄台”是一名男子,这几年来,与这位“兄台”的通信,无论是闲聊还是交换一些彼此看到的有趣的算学题,都是沈熙那繁忙生活中极少亮点。
原还想着,这次回了京城,怎么也要问明了那位“兄台”的身份,再与之把酒言欢。
却没想到,原本他所以为的“兄台”竟然会是故人。
要说这五年来,在沈熙心里占比重最多的几个人,除了他的母亲安阳郡主之外,也就是这位意外认识的兄台,以及救了他两次,而且还说了那些对他来说无异于醍醐灌顶的话的徐玉见了。
安阳郡主因为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的下落,五年来都没与他有过任何的联系。
至于其他两人……
沈熙养了只叫恬恬的兔子。
沈熙时常与那位巧合之下认识的兄台通信。
五年的时间,沈熙一步一步逼迫着自己从一个被宠得什么都不会的孩子,走到了如今这样的程度,如果不是每次见到那只叫恬恬的兔子都能想到那个有同样名字的小姑娘,如果不是时常还能从那位没见过面的密友处得到一些慰藉……
沈熙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过来。
只是,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原来,这在他心里极为重要的两个人,竟然是同一人。
这叫沈熙如何能不惊喜?
所以,他才会主动去与姜伯羡攀了交情,又诓着姜伯羡邀了他去姜家作客,还趁着去姜家作客的机会不惜翻墙爬树的,只是为了去看徐玉见一眼。
他与徐玉见说的那句“为了见你”,却是一点也不假。
想到那天的情景,沈熙又忍不住轻轻摩挲着手指。
那手指上,似乎还残留着当时的温润与滑腻。
沈熙甚至耳根都微微有些发热。
他长到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与女子如此亲近。
不过……
感觉似乎还不错。
这样一想,沈熙不由自主的就有些想见到那个小姑娘了。
嗯,五年过去了,她好像已经从小姑娘长成大姑娘了。
于是,他顺着元宵那极得他心的话,很是严肃认真地点了点头,又在扑扑额头上抚了抚,“元宵说得对,天天好吃好喝的喂着你,总得让你做些贡献才是。”
元宵已经极有脸色的准备好了笔墨。
沈熙执笔。
应该写些什么呢?
嗯,就写些有趣的琐事好了。
等到写完信,又将之塞进扑扑脚上的竹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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