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四十三章 两个傻瘪瘪(第1页)

“这可是托当家的洪福了。在别的地方我们不敢,所以只好把猛虎引来这里,不是我们勇猛,是当家的福气罩着我们。

我们不但大难不死,还杀死了一头猛虎。

多多拜谢当家的了。”

说完。两个人还真的跪拜下去,叩了一个响头。

小匪徒们见了,齐声大呼:“当家的洪福齐天,我们大家都要沾你的光了。”

络丝胡子听了匪徒们的呼喊,看到两小子还行如此大礼,很满意地点点了头。

俩小伙子都在心中暗想,这个当家的,好狡猾呀,一进门就在考验我们。

哎呀,以后要小心呀,一不留神,就会掉脑袋的。

全寨子举行了新人入伙仪式,大当家的也来了。

这大当家的,很少来这里。

匪徒们除了二当家的外,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居住在什么地方。

不过明码规定,大当家在寨子里时,称络丝胡子为当家的,老大来才称为二当家的。

大当家的意思是提高络丝胡子的地位。

他这样做,是让匪徒们知道,在这里时谁也不能够忤逆络丝胡子。

来了两个新伙计,而且英勇机智,居然用一根竹竿杀死了一头大雄虎,这样的人才,实属难得,他大当家的能不来吗?

聚义厅上。

大当家的端坐在厅正中的虎皮交椅上。

那张虎皮,还刚刚清除了粘连在皮子里面的余肉,用硝药水略微浸泡了一下,就迫不及待地暂时铺上了椅子,络丝胡子恭恭敬敬地坐在他的一边。

匪徒们排成两行,个个毕恭毕敬,谁也不敢胡来。

这阵势,不像是匪巢里乱哄哄的样子,倒像是大山中一个小小的朝廷,气氛肃穆,严整有序。

那打虎兄弟排在两行最末。

他们很知趣。

大家都站好了。

他们俩便一左一右地跟上去了。

他们个子不高,前面的人遮住了他们的视线,看不到那个神秘的大当家是什么模样。

于是偷偷踮起脚尖,终于看到了。

那人面目威严,很有镇山压海之势。

下巴上三络长髯,颇有王者风度。

只是一双碧眼,放出绿莹莹的光芒,就是暗夜里看到了两只老虎眼睛一样,让人觉得心胆皆寒。

而且一头白,和三络乌黑的长髯很不相符合。

白乌须,让人觉得神秘莫测。

打虎兄弟是何等聪明之人,一下就想明白了。

这个老大,是个善于易容的人,只是还不是高手。

因为他俩还看出来了,白是假,长髯也不一定是真。

但是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只听得二当家的朗声说道:“两个营长,有什么事情,就着老大来了,快出列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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