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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雨的时候,和父亲走路回家。他走得飞快,远远的把我落在身后。我气急,从对面的路回家。等了半晌他才进家门,却有些伤心的说我不管不顾也不怕他走丢。
我确实有些后怕,只是他也曾远远的把我抛下。我嘴硬的什么都没说,心中翻江倒海。我厌恶和他相处,反复的揭开我的伤疤。只是我无力拒绝,只能借着工作的由头逃了两天。
虽然陪伴父亲几天,母亲还是唧唧歪歪,说如果不是我着急,父亲可以晚点来。我很想和她争吵,来我这就得听我的安排。想了想我还是没说出口,和不讲理的人讲理,有理也无理。
写书带给我的快乐已经不比从前了。我写的每一句,都让我难过,因为钱已经是我的负担了。我快乐的日子,所剩无几。很快就又要变成社畜了。
痛苦到极致的时候,我喜欢疯。半夜做家务什么的都算正常,大雨天直接走进深水里,工作不痛快就辞职,不想和人联系就拉黑,都是我的常态。我不是一个大女主,疯也只是情绪找不到宣泄口。多数时候,我很理智。疯解决不了问题,只是短暂的逃避。
我仍然不后悔离开,就算从前不走,之后也要走的。我只是在情绪到达极限的时候选择了离开而已。
我最喜欢四月。那时的我处理完了所有事,对未来还有所期待,朝气蓬勃。现在的我死气沉沉,好像看到了我的结局。一时的得意要用多久的痛苦来还,我也不知道。可是人生,难得任性。
非常迷茫的时候,我喜欢去看书。与其浪费时间eo,不如沉浸在别人的人生中。看书的过程是痛苦的,看完一本也怅然若失。短视频会助长歪风邪气,名着却能让我独立思考,是和伟人思想的碰撞。
所谓的原生家庭的伤害,其实是我不放过自己。一遍遍的回忆过去当然会难过,一次次的恐惧未来当然会害怕。我迷失的,是我的初心,也是我的安定。把一切寄托给他人,才会患得患失。
时常觉得时间很慢,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于是疯狂打字。打字的度并不慢,所以几个小时之后,我又无所事事。我喜欢这种短时的高效工作,不喜欢长时的冗长工作。
遗弃工作,因为工作会让我失去精力和灵气。每一本书都是独特的存在,后来的我写不出当时的剧情,也想象不出当时的心情。文为时而作,该是如此。
喜欢和另一半在一起的时候,因为难得,因为情绪稳定。我喜欢的是和他在一起时的我自己。他每天处于高压状态,却乐在其中。因为他,我也想变得忙碌一些。我一直都不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而是渴望被抓住线的风筝。
我没什么闯荡的勇气,权衡利弊之下也只是选择逃避。日日回想之时,唯一庆幸的,就是我的键盘从未停下。回顾过去,虽然成绩几近于无,也有一些努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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