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出生农村,又没什么文化,周志刚非常注重儿女的教育,本来他以为将来有出息的一定是大儿子周秉义,或者是女儿周蓉。
没想到从小调皮捣蛋,学习总是倒数的小儿子,会给他这么大的惊喜。
“能在杂志社这样单位上班的,都是文化人,这混小子行吗?”周志刚很快又疑惑起来。
“你还小你儿子,这几年秉昆在家可刻苦了,一有空就,还会自己写些文章故事,寄到杂志社。”
李素华一边说,一边从柜子里掏出一叠杂志,都是邵敬文送过来的。
随便拿出一本,李素华熟练的翻开一页,递给周志刚。
“你,这就是秉昆写的故事。”
周志刚着杂志,其中一篇被笔勾出来的文章,细细读了起来。
说实在话,周志刚文化有限,也没什么文学鉴赏能力,可读着王刚写的文字,突然有种身临其境,被带入其中的感觉。
尤其是字里行间,那些细腻感人的段子,甚至让周志刚热泪盈眶。
“这是你写的?”周志刚放下杂志,低头深吸一口气,掩饰自己的失态。
王刚说道:“对,这是我写的。”
周志刚不解道:“你以前的语文作业我过,和你写的这些完全不一样呀!”
当然不一样,人都不同了,写出来的文章自然也不一样。
王刚在都挺好世界,好歹是斯坦福教授,虽然主修的是计算机编程,可文学素养并不低,要不然论文怎么写。
更何况他过很多文章,几个世界的都有,随便找一篇文章抄一抄,都是经典。
要不是现在环境不允许,王刚还想把金老爷子的武侠小说写出来。
“爸,你不知道一句话,叫做士别三日刮目相吗?我们可是三年没见。”
周志刚被王刚气笑了,说道:“你还喘上了,你就是再有本事,我也是你老子。”
“那当然,别人想当我老子,我还不愿意呢!”王刚也笑道。
屋里的气氛顿时好了不少。
“爸,你不反对我娶郑娟吧?”王刚试探性的问道。
周志刚故意板着脸,反问道:“我若是不允许,你就不娶了吗?”
“那肯定不行。”王刚说道:“郑娟都和我好了三年,我不能辜负人家。”
周志刚冷哼道:“那就能辜负我吗?”
王刚说道:“爸爸永远是爸爸,媳妇就不一定了。”
“你现在见识确实涨了,还知道这个道理。”周志刚冷声道:“你是吃定你老子了呀!”
王刚说道:“我知道我的父母都是通情达理,世间难得的好人,不会因为郑娟家的困难而歧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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