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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他终于等到她,看着她蹲在池边,他握酒瓶的手指不自觉地紧缩,听着她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近,听她说要去相亲,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五年的变化。
他在等她,她是不是肯走回来让他等?
说实话,变得何止她,连他自己都认不得自己,直到再见她,所有的记忆涌上心头。意识到这样的变化,他的心慢慢冷却下去。
他不懂她的脑子,竟然以为他是新郎,很好,好得很,他从来都没想到“恭喜”这话可以让人如此地恨入骨髓。
别说他没想结婚,即使结婚,他也不会请她,他受不了他的婚礼,她坐一席。
有人说痴情之人必有绝情之处。如果他要成家,不是和她,那么他这一生将不再见她,忘不了她,但可以不见,就这样放手,因为是一个家庭的责任。
他从来就不要她的“恭喜”。
他更没想到等来等去,等到的是她的“对不起”,这一辈子,他夏静生最不要听她熊晓苗说两句话“谢谢”“对不起”。
他不要她的“谢谢”他为她做的都是甘心情愿,她好,他就好。
他不要她的“对不起”,她给的伤如同她给的笑,他都好好记下,她说对不起,是对他付出的侮辱。
他站在笑得美满的新人后面,向她看,曾经他也以为他们可以这样,可惜不是。
他不信命,但人说善恶终有报,如果是他促成了这段美好姻缘,那么老天看到,是不是也可以还他一段美好?
酒席开始,熊晓苗破罐子破摔,打击大了,菜拼命吃,酒来者不拒的喝,豪气无比,就差没卷袖子,居然还画了手,说:“我干,你们随意!”
随意个鬼,又不是男人。
梅娆在一边都后悔死了,边挤着笑边往旁边挪,怎么和这样一个人坐一桌,看看身边男士的菜脸,她也知道这场群众相亲黄了……
梅娆同志终于在沉默中爆发,捏了熊晓苗的耳朵吼:“熊晓苗!人猴子变成人类要一万年,你这熊猫再变回猴子只要一瓶酒!”
说完,看了眼对面坐的某英俊男士此时快跌落的下巴,脸红了红,拉了熊晓苗闪人。
熊晓苗被她拉得一晕一晕,跌跌撞撞,一不小心碰上正在敬酒的新郎,立正站好,对新人鞠躬,声音居然很平稳,说:“祝福你们!”诚恳至极,完全不似醉酒之人。
梅娆拉她,陪笑说:“不好意思,她醉了!”
熊晓苗很认真的褪下她拉着的手,对新人挥了挥手,说:“拜拜!”
说完,又望向伴郎的黑眸,说:“再见!”
觥筹交错的酒席,穿红衣的新人边,一个酒醉的红脸女人,一个眸光闪耀的英俊伴郎,相望无语,气氛诡异无比。
她转头往外走,一步步,没有回头。
他说:“再见。”声音轻得只有他自己听见。
再见,再见,再也不见,抑或是,再次犯贱?
谁叫谁“亲爱的”
回国的第二件事:剪头。
熊晓苗一大早起来,拉拉自己的万年刘海,实在受不了了,正好今天约了林深深逛街,十几天的宅女生活结束,终于出了趟门。
到最繁华的路段,进了门面最大的发廊。俗话说,这衣服不好可以换,头剪不好,可不能切了重来。
熊晓苗不是个奢侈的人,但对于自己的头,还是要厚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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