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的进程也要比想象中快上不少,不过再重写一次,因为经历跟阅历都要比前世写《安城》时多上不少的原因,程行估计重修后的《安城》,要比前世多上几万字,达到二十万字左右。
对于传统文学来说,一部二十万字的小说,就已经算是很长篇的小说了,毕竟按照他们这一行的字数划分,七万字以上的小说,就属于长篇小说了。
后世的程行写稿速度是很慢的,那时候他往往花费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才能够出一本二十万字以上的长篇小说,但或许是重生了,又或者是重写《安城》的原因,让他如枯木逢春一般,迸发出了许多干劲。
放在前世,坐在电脑前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的去写文,程行已经很难办到了,或许是某天来了灵感时,才会这般。
();() 但现在程行只要坐下来,就有无数的灵感,只要坐下来,就有东西写,作为一个作者,大概这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吧。
因此篇幅即便是要比前世还要长上一些,但程行觉得接下来他依旧能保持一个月七万字的更新水平,而在这样的更新下,只需要两个月,安城就能全部完稿。
程行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底,把《安城》发出来。
第二天上午吃过饭后,程行依旧将台调到了昨天的《三国》上,而姜鹿溪跟昨天一样,则是边织着毛衣,边看着电视。
只是门外响起了开门声,程行的母亲从外面回来了。
邓英走进屋里后便问道:“你们吃饭了没有。”
“刚吃过。”程行回道。
“小溪呢?也吃过了吗?”邓英又问道。
“嗯,吃过了。”姜鹿溪点头道。
“怎么又在织毛衣,上次不是刚织好吗?”邓英问道。
“这是给奶奶织的。”姜鹿溪道。
“怎么能有那么懂事的孩子。”邓英心疼的不得了,这织毛衣的活儿,别说现在的人了,就连老一辈的人都不做了,现在有机器,一件毛衣几天就能织好,因此花钱买一件又不贵,谁还有那闲工夫去一点点的织。
“这是以前我们干的活儿,现在我都不会织了,没想你还织的那么好。”邓英坐下后在旁边看她织了一会儿感叹道。
“妈,你以前会的时候好像也没有她织的快。”程行在一旁笑道。
“确实没有,这东西也是一件技术活,织的时候需要耐心,起针的时候也要紧密平整,要是不够紧密平整,后面织出来的毛衣可就不好看了。”邓英看了一眼姜鹿溪身上穿的毛衣,笑道:“小溪织出来的就很好看,果然是心灵手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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