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24章 轩辕入城蚩尤化巫(第1页)

陈都,作为人族的中心地带,是整个人族的气运汇聚之地。

轩辕花了一年时间,处理好有熊部落事宜,便带着一些人,向着陈都而去。

有熊部落在人族最外围地带,距离人族中心地带的陈都有万里之遥。

人族虽然羸弱,但那只是相对洪荒生灵来说的,至少洪荒人族身体素质是前世地球十倍之多,全力赶路,不下千里。

一行人向着陈都方向出发,一路上也遇到一些险阻,但是轩辕可一点都不弱小,虽然境界修为只有太乙金仙,但是元神之力在大罗金仙层次,还有着先天灵宝,爆发之下,便是大罗都能硬捍。

一行人花费了半年时间来到陈都。

陈都,作为人族中心地带,自然是宏伟,青石城墙堆建数十米高,大街之上犹如集市一般熙熙囔囔的人群,在这里交易着多余的物资,换取自己所需。

“这不公平,你一只鸡就想要换我一袋大米,这个交易我不接受。”

“一袋大米虽然多,但是这只鸡可是我养了半年的,半年时间,已经足够让你这一袋大米变成一亩稻田。”

两人发生争执,概是因为那男子想用一只鸡换取一袋大米。

但是卖大米的人不愿意,仅仅用一只鸡就换取大米,所引发的争执。

轩辕凑巧到,顿时驻足,沉思。

“君主,这人也是好笑,一只鸡顶多够吃一天,但是那一袋大米却足够一个人吃半月有余的了。”

轩辕随从也是觉得好笑,这人不是胡搅蛮缠吗。

“别管,我们先去觐见共主。”

轩辕摇摇头,没有发表任何观点,但是这件事却在他内心深处留了下来。

其实物价不对等的事情,是常有发生,不止是陈都,便是在有熊部落都有发生,在有熊部落,会有和事人解决,但是陈都似乎并没有这种人。

共主居住在陈都中央大殿之中,轩辕一行的人的到来,得到了神农亲自接见。

“轩辕,你的事迹我已有听闻,不知道你对如今天下大势有何法?”

神农虽然没有修为,但是时间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这也是自然,当初多宝道人给予神农的九千年灵芝虽然不是什么灵物,但是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增长千年寿元并不在话下。

轩辕在神农面前倒是有一些拘束,面对神农的询问,轩辕没有任何停顿的作答。

相比起神农与伏羲来说,轩辕可谓是得到了张衍的精心教导,后世的一些治世理论,无论有没有用,他都交给了轩辕自信领悟,凭借着得高天厚的能力,对于治世轩辕也有自己的法。

两人一问一答,不知不觉一整天便过去了,但是他们依旧没有任何停歇的样子。

直到黑幕降临大地,有人前来叫唤着吃东西了,神农才意犹未尽的停下。

“轩辕大才,你所讲的很多东西,我都没有意识到,来你才是共主的最佳人选。”

“共主过誉了。”

“今日唤你前来,主要是想要考校你一般。”

“如今来,相比于你的治世理论,我犹如无知小儿般啊。”

神农是农夫出生,不懂什么治世大道理,而且地皇也并不是专注此道,在各方面自然是不如轩辕,这也是正常。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满门疯批读我心后,女主骨灰炸了  我,森林守护神,熊虎豹伴左右  驭兽狂妃:禁欲帝尊宠上天  绝世天命大反派  超神学院:他来自虚空  顾铭柳安宁  林语棠越轻扬  火影神明的我每天都在修罗场  震惊!这个主角混反派圈子  重生:顾阿姨,我喜欢您很久了  给名柯直播四个娃娃的日常  穿越成公主我的玩家太会创造了  云苏秦司堰免费阅读  重生:涅盘龙瞳  闻沁司慕辰  夏梓戚墨臣  闪婚秦爷后,我在豪门当团宠  女身争霸:现代步枪打你铁制长矛  叶浩唐筱  鹰酱麻了你管这叫雇佣兵?  

热门小说推荐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末世降临,先杀圣母

末世降临,先杀圣母

末世降临,人间成为炼狱,重生归来的顾杀,在第一天就提起了屠刀,从杀圣母婊开始,踏上了一条猩红的道路,让黑暗都动荡恐惧!记住,在末世,不需要情感,不需要歌颂与赞美,不需要希望,只需要,活下去!我叫顾杀,杀戮的杀,也是无人生还的杀!...

清风下的栀子恋

清风下的栀子恋

[青春,马甲,豪门,暗恋,宠妻狂魔,双向奔赴]宅男洪夜被他的父母拉去了相亲对象家里。洪夜指向相亲对象家的二小姐结婚彩礼多少钱都没问题,不过和我结婚的人要是她。原本是黄家三小姐要和洪夜结婚变成了黄家二小姐黄婷婷黄婷婷为了给她奶奶看病,就答应了他,第二天领证,第五天结婚。和洪夜相处中她发现,洪夜有很多马甲。[大千世界]榜一大佬是他!京城五大世家为他马首是瞻!第一特种兵白种的首领是他!盛世集团的董事长是他姐夫!洪夜其实我暗恋你很久了。黄婷婷OMG!!!冰冷无情,杀伐果断的洪夜揉着她的头对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