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三十一章早安女朋友 (第1页)

温栀最近睡眠质量很好,一觉睡到天亮。

睡饱的感觉非常好,她是自然醒,躺在柔软的被子里,听着窗外的雨声。温栀默了片刻,拿起遥控器开窗帘。

窗外一片阴沉,高大的树木被淋的浓绿。

落地窗的玻璃被雨水斑驳,闪烁着晶莹的水珠。

下雨了。

温栀拿起手机时间是七点半,下雨天必堵车,她和沈明恒住的挺远,这就没必要过来了。

温栀发信息给沈明恒,“别来了。”

还没发送,门铃声响,她放下手机起身走到窗边到白色篱笆外站着个挺拔修长的男人。他打着黑色雨伞,温栀这个角度只能到他的黑色休闲长裤,腿又长又直。

温栀唇角不由自主的上翘,转身快步往外走,她一路跑到一楼按下门铃,又拉开了房门。

雨水的潮湿气息扑面而来,空气中有着泥土的味道。

远处雾气缭绕,天色阴沉。草坪浓绿,叶片上沾满了露珠。

沈明恒穿着黑色无领衬衣,扣子一丝不苟的扣到最上面一颗,他握着黑色雨伞。迈开长腿进院子,踩着水往这边走。

他抬眼,睫毛下黑眸纯粹,到温栀便蹙眉,快步走过来拿雨伞挡住温栀,环视四周,雨伞倾斜把温栀挡的更严实,“你,就这么出来”

温栀低头到胸口真空,她忘记了。

温栀沉默着沈明恒,片刻后转身快步上楼。她抱臂走的飞快,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她何止忘记换衣服,她连妆都没化。她从不素颜对人,连她爸妈也不行。

沈明恒冷肃喉结滚动,抬手按了下眉心,站在门口片刻才收起雨伞进门。

温栀就穿了一条丝绸的墨绿色睡裙。

肌肤莹白如玉,长发慵懒。她从楼上跑下来,像个孩子。唇角的笑也是小孩样,穿的衣服,十分大胆。

沈明恒黑眸暗沉,把翻涌的情绪压下去。

温栀家没有男士拖鞋,鞋柜里放满了她的鞋子,各式各样的高跟鞋。根细的起来就危险,沈明恒关上鞋柜,进门把早餐放到餐桌上。

在厨房里洗了手。

厨房是空的,连餐具都没有。

她是一个人住,一个人的很彻底。

房子装修还可以,但处处透着冰冷。他了眼楼梯方向,克制着没有上楼,只是拉开餐厅的椅子坐下。

他坐的笔直,着窗外的雨。

楼上有水声,也有走路的声音。

沈明恒抬起腕表时间,这里离学校有点远,他得走了。昨晚他是有些冲动,对于温栀,他也很难冷静。

也许他们都需要时间。

木质的楼梯发出声响,沈明恒抬眼,视线凝在温栀身上。温栀穿着白色半身裙,她的衣服向来华丽,这件也不例外,上面的刺绣和珍珠恰到好处。

裙子到小腿处,修长洁白的腿很直,延伸进白色的珍珠拖鞋中。

她的头发挽起,露出脖颈。锁骨更是精致,一串珍珠项链恰好戴在锁骨位置。温栀化淡妆,走动间,耳朵上珍珠耳坠摇曳。

她像一颗美丽的珍珠,她从晨光中走来,仿佛带着光。

沈明恒收回视线,打开饭盒,好在他拿了勺子过来。温栀这里真就是个住处,一点家的气息都没有。

“早餐是什么”

“白粥和包子。”

“我不吃包子。”温栀拒绝,拉开椅子坐下,她逆着光坐,耳垂被光映的透明,细细的白。

沈明恒把粥推到她面前,打开上面的保温层,晶莹剔透的虾仁包子摆在白色的餐盒里。皮薄馅大,虾肉隐隐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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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以后我嫁给了男配  寒门兵哥与学霸妻  官仙  踹掉男友嫁他叔  人间春日初斜[种田]  汉风再起之帝国时代  年代逆袭:某男,撩上瘾  木叶七味居  快穿系统:病态主神撩够没  背靠九级文明,让我信电子神明?  [红楼]薛宝琴  岳母  长生,从旁门修士开始  家族修仙:宋氏长青  重生九零:彪悍娇妻致富记  穿成顶流亲闺女后我被团宠啦  反派的恋爱素养  重返洛杉矶  被港黑干部治愈了  [娱乐圈]是漂亮妹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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