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沅清走过来,垂眸,看了眼小粉花,又看了眼小oga,低头亲昵地舔了一下楚俞的耳朵。柏沅清:喜欢?楚俞仰着小脑袋,瞳仁倒映着狼王的面容:喜欢喜欢。也不知道是不是楚俞的错觉,他看见柏沅清眼睛似乎弯了一下。然后,柏沅清歪头,张嘴咬住花朵根茎,一扯,轻而易举将花折了下来。楚俞眼睛一亮,倏地双脚站立起来,想用两只前爪子去抓住花。然而柏沅清却仰起头,不让他摸。楚俞:?唔不是给我的么?柏沅清低头,嘴部在楚俞脑袋上笨拙地蹭了蹭,正好将小粉花别进了小oga脑袋上的绒毛里。柏沅清:好了。楚俞眨眨眼,愣住,又一下反应过来,跑到河边,低头。只见水面上倒映着一只白白圆圆的小狗,尖耳朵,圆眼睛,透着粉的鼻蛋,再加上小狗的脑袋上还别着一株小粉花。嘿嘿不愧是我,真可爱。楚俞自顾自欣赏了一会儿,回过头,望着柏沅清:谢谢沅清哥哥~乖,柏沅清满意地垂头蹭蹭他。不远处,狼群们停了下来冷眼看着堪称温馨的一幕,早已经见怪不怪。自从小oga来了,他们的王越来越沉迷撸狗了。如果动物们也会形容,那么,他们的王现在活脱脱像一个天天沉迷美色的昏君,被刚入宫小妖妃哄得晕头转向,不知左右。折了花花后,柏沅清背着楚俞继续赶路。他们跋山涉水,一路上留下了狼群迁行的足迹。楚俞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走了多久,也许走了两天,也许走了更久,说不定已经离开了西岭山脉的地界。一路走走停停,在柏沅清的带领下,楚俞几乎没有饿着肚子的时候。遇到猎物就捕猎,一般这种时候,楚俞作为一只菜狗,不能参加大型危险活动,只能站在一边顶着一朵奄奄的小粉花当拉拉队,眼睛睁得大大的,夹着尾巴,紧张像在幼儿园看拔河比赛的小朋友。待猎物被狼群击杀,他才会摇着尾巴跑出去,热情地帮柏沅清舔掉溅到脸上的血,嘴里还要不停的夸:沅清哥哥你好棒啊,你刚刚好厉害啊沅清哥哥~每到这时,谈晚星内心都会:我hetui,小妖精。其他狼年龄大些,不会和小oga计较,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反正狼王开心就好。就这样,迁徙了近个多月,他们在一片大草原暂居了下来。也多亏了这次迁徙的经历,让楚俞见识到了什么是大自然真正鬼斧神工般的景色。这些景色可能柏沅清早就看过,但楚俞没有。所以他每次激动的“汪汪”叫时,都能感觉感觉柏沅清看他的眼神,那简直就像“都市丽狼”看乡下来的土狗似的。一个月下来,楚俞长大了不少,脸蛋比以前更圆了,四肢也逐渐粗壮了起来,屁股也浑圆了起来,不难看出,他这一个月以来过得是什么皇帝般的日子。这是楚俞第一次来到茵斯兰草原。近几年,因为人类对野生动物的围剿捕杀,大部分的野兽猛禽都迁行到了茵斯兰大草原。可以这么说,茵斯兰,是一块暂时未曾被政府开发的净土,在这儿,没有猎枪,没有人类,没有子弹。来到这里的野兽猛禽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占领着自己的地盘和领地,当然,时不时也会发生一些因为抢夺领地的斗殴事件,这很正常。柏沅清率领着部下,来到了一处山脚。按照惯例,先是一声“嗷——呜——”宣示主权。接着,争先恐后响起狼嗥。“嗷——呜——”“嗷呜——”狼群你蹭蹭我,我贴贴你,画面美好和谐。楚俞也跟着“嗷呜”了几声,尾巴摇得像风车。混在狼群混久了,也学得有模有样,以假乱真了。除了喜欢摇尾巴。刚到陌生的地方,狼群要做的事就是熟悉这片地方,悉知附近有什么动物出没。狼群分工协作,陈老和兰森巡视着后山坡,谈晚星和厄里斯两狼跑到了河边,紫沙则通过风的方向感受有没有猎物的气息。柏沅清和楚俞朝西边的小树林走。狼群讲究团队协作能力,所以熟悉地盘也不会跑太远,以免遇到危险能及时帮助伙伴。巡视了半个时辰,都未发现什么异样。正当柏沅清和楚俞折返时,忽然,柏沅清耳朵尖动了动,警惕地停下了脚步,树林里有声音。他回头,张望着那片树林。楚俞见他不动,也顺着视线方向看了看,并未发生异样。楚俞:怎么啦?沅清哥哥?柏沅清没出声,而是慢慢朝着那边森林里走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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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异味的灵车停在了门口,天花板传来弹珠碰撞的声音,走廊里有人来回踱步,隔壁房间好像在切割什么东西。卧室的门锁轻轻颤动,卫生间里水龙头已经拧紧,却还是滴答滴答个不停。床底下隐隐约约,似乎有个皮球滚来滚去。一个个沾染水渍的脚印不断在地板上浮现,正慢慢逼近。凌晨三点,陈歌握着菜刀躲在暖气片旁边,手里的电话刚刚拨通。房东!这就是你说的晚上有点热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有一座恐怖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5w3014767展开全部gt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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