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点头:“退下吧!”
冷月就又刷一下子向上一跃。
夏槿赶紧抬头,人已经不见了,暗卫就是厉害,跟小说里写的一样,来无影去无踪的。
自己抬头的速度,赶不上人家武功的速度,于是只好问沈信:“他人呢?怎么刷一下就出来的?又怎么刷一下不见了?”
沈信道:“房梁上,只是速度快而已。”
只是速度快,而已?都比她抬头的速度快了,人家不依靠高科技战斗的地方,身体素质果然棒棒哒。
夏槿抬头房梁,左,右,半天都不见,抬头抬的脖子疼:“不见啊,没有啊。”
沈信道:“屋子窗口小,窗纸厚,房间本身就暗,房梁又宽,自然便不见。”
“公子能见吗?”
沈信抬头一眼,然后道:“能清一点,主要靠听。”
“听什么?”夏槿惊奇,这还能听?
沈信道:“功力深厚,能听到呼吸声。”
夏槿:“……”,吧,人家耳朵还好,真是羡慕啊:“公子,你这身功力要练多久啊?”
沈信:“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五岁便开始扎马步,如今有二十年了,以前最少每天两个时辰,五更天便起了……”,只可惜如今手脚俱残,以后再也不练,这身功力,不知多久便要消散了。
夏槿:“……那算了。”,她不练了,她不羡慕了,她连体育课都不想上,她不想吃这个苦。
呃……主要是耽误她科研,她是技术人员嘛,她现在是幕僚了,最主要的任务是建言献策和打造兵械。
一想到自己是幕僚,就想到自己在大黎朝还不识字,属于半个文盲,于是对沈信道:“公子,我要识字,你那本游记,你念给我听听呗。”
“好!”
得,顶头上司开始给属下念了。
……
寒笙一走就是十天。
外面形势不明朗,冷月护卫他们二人也就无法去远的地方查探,自然也就不知外面搜查的人走了没有。
夏槿干脆就开始了蜗居。
上午找沈信认字,下午就窝在房间自己练习。
寒笙买来制图用的硬笔里,还带了几支毛茸茸的笔。
据沈信说,大黎朝,甚至全东洲大陆的人,都用这个写字。
夏槿就在自己的房间桌子上,用毛笔沾了水,在桌面上写字。
软趴趴的毛笔用着十分不习惯,但不想做文盲,就只能忍着。
写上两个小时的字,就要开始写论文挣积分。
能赶紧挣到五万,是沈信能不能站起来的关键,是老板能不能变厉害的关键,是历练能不能变轻松些的关键,是她能不能打开空间更多功能的关键。
这次,她写起了在流放路上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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