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桃夭出了医院,刚想找个地方吃饭,就接到了杜若的电话,着屏幕上的名字,她组织好了想说的话,才接起来。
谁知,他第一句就是,“夭夭,来接我吧。”
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她只干巴巴的问出一句废话,“你回国了”
杜若的声音听起来愉悦而轻快,含着温柔纵容的笑意,“你说呢若我还在y国,你会不远万里的去接吗”
叶桃夭哑然失语。
他便又笑着催促,“快点啊,夭夭,飞机上的东西实在太难吃了,我还等着让你请我吃饭呢。”
去机场的路上,叶桃夭的脑子里还乱哄哄的,她忽然不知道该跟杜若如何相处了,她不是不知道杜若的心思,也不是没想过回应他、谈一场恋,但她终究还是没迈出那一步,不是杜若不够好,而是少了那种感觉。
一种她也描述不清楚的感觉,何雪凝曾调侃她这是没开窍,还不懂男女之情,可她心里明白,她是对杜若生不出想要亲密的冲动,俩人相处,在外人眼里像是情侣,其实,他们之间并无任何暧昧。
至少在她这里是。
她不会对他做超过朋友之间的事,也不会说让他误会的话,她以为五年,他也该知道她的心思了,就算还不死心,她这一回国,念头也会随着时间和距离断了,谁想,他会追着她回了帝都。
这叫她怎么办
到了机场,她正想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就听一声“夭夭”
杜若的声音,但凡听过的人无不赞叹,他有一副被上帝吻过的嗓子,被星探疯狂的追过,求着签他当歌手,指天发誓跟他保证,他一定会大红大紫、风靡全球,不用脸,就冲这嗓子,他不火,天理难容。
可以想见,他声音该有多悦耳动听,尤其当他面对的还是喜欢的人,那声音仿佛倾尽了一世的温柔,听到的人便是铁石心肠都该融化了,
“哇,他是声优吧”
“脸也那么好,应该是主播吧”
“当明星不配吗明明声音、颜值、气质都吊打娱乐圈那些当红小生好不”
被围观议论的杜若对别人的赞叹仿若未见,他眼里只有叶桃夭,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哪怕戴着口罩遮挡起美貌,也把周围的人都比了下去。
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在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他就再也不见别人,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那首诗词,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所以,这样的姑娘啊,他怎么会不想娶回家呢
“夭夭”他又喊了声,微笑着朝她走过去,脸上的欢喜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几乎要烧灼她的目光。
叶桃夭定在原地,就那么着他从远处过来,俩人分开没多久,她却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他还是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哪怕被人调侃是白马王子依然不改初衷,后来又喜欢上桃花粉,那么女气的颜色,却被他演绎出风流韵致来。
白色的休闲裤子,桃粉色的宽松开衫,清新干净的一尘不染,他的五官也有种清新淡雅的精致,初,并无让人震撼的那种惊艳,却叫人心头很舒服,越越无法自拔,直到彻底被他所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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