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雨》的主人公刘放,是一个很年轻的黑线人物,不过属于可争取的可改造的那一类,七十年代中下放到一个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巧的是,那山村离他曾经的恋人只有几个公里,可是当时她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近三岁的女儿。
恋人的名字叫妙容,是一个有意识地淡化了性格的人物形象。
“这雨”两字在小说中出现了四次。
开始时,妙容在一个夏天的下午突然来访刘放,久别重逢的一段描写用的是如幻似真的笔调,妙容几乎是先站在刘放的脑海中,再走出记忆深处,化到门口──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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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那么漂亮。眼睛的光泽依然能够把他心底漆黑的唐诗宋词照亮,把他拉回几个世纪去感受佳句,她似乎刚从画家笔下跑出画外,还散着水墨的清香。
张不凡对这种句子印象甚深,看时心中蠕动着一种奇异的感动。
然后是彼此激动而有节制的问候,没有现代小说常见的神经质的语言,很蕴藉。
这小说的调子象古诗,但小说中的人却现实得可触可摸。
她知道他受尽了苦,但没说,他知道她明白他的苦,但没话可说。
他留她吃饭,她迟疑着,也不答应,也没推辞。
刘放因为身份特殊,老百姓都不敢接纳靠近他,他只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住的是生产队一间废旧的破房,破房面积不大,最靠里放了一张床,外面做了简单的灶。
刘放就去挑水,妙容则放米生火,她坐在邻居给他的一张破旧的板凳上,熟练地把柴放到灶中。
这段描写琐碎但不冗长,有一种特别的情韵和气氛。温馨动人清新,写的是生火做饭,却仍有种不带烟火气的清高雅致。
他很快挑足了水,坐到她的旁边另外一张板凳上,靠得有点近,告诉她,她不是第一个进这屋的客人,但她是第一个坐在这凳子上生火的客人。
他说得有点酸楚,也有点欣慰,她则有点不安,低着头,想站起来,又不忍伤他的心……
这时雨就来了。非常猛烈的暴雨。
他们居然没有在暴风雨来前察觉这个天气的变化,是已为人妻的她的疏忽,是仍长期惦念着她的他的私心──他在挑水时,就已经知道了,但不告诉她,他怕她知道后马上就走开了。
他想留她,多一刻是一刻,什么也不做,只要坐在他的旁边,对他来说已经非常温暖了。
张不凡看到这时,担心《廊桥遗梦》式的恋情也来淹没他们。
按照新式观念,这种感情无疑是更“真正”的。
毫无疑问,他是爱她的,她也没忘记他,他们展到那个程度,在现实中差不多是情有可原,在当代性爱小说中是必然趋势,也必须如此读者才有可能过上一把瘾。
文毕恭如果这样写,应该说是无可指责的。只是张不凡会觉得失望。
她──妙容──面对突如其来的雨,本能地惊慌,刘放劝慰她宽心,雨一会儿就会晴的。
事实上雨却越下越大,她说看来一时半刻也走不了,晚饭不吃也得吃了,只是丈夫不知会怎么着急呢。
刘放就说那个“下雨天留客天”的笑话,这个老掉牙的笑话连张不凡都认为实在无聊,她却还是笑了,后来叹了口气,说:“这雨!”
这是第一次出现这两个字。
文毕恭用笔不拘一格,有时连篇累牍地写一个动作,有时简淡如烟,“这雨”本身够不上一句话,而又不带任何附缀,但其中的意味,张不凡体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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