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做到了能做的极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
方重勇感慨了一番,发现阿娜耶还是泪眼婆娑的看着自己,于是指了指他身上的那副骆驼皮甲说道:“能不能帮我拿下来,这玩意穿的时间长了还是有点沉。”
……
吐蕃军在沙州小城以西一里地以外列阵,那些被俘的城外百姓,无论男女,一个个都光着身子,朝着城墙的方向疯跑!到城墙下的时候,小城的唐军士卒便放吊篮下来,将这些不着寸缕的俘虏拉到城墙之上,有专人上前给他们裹一块布之后,将其带离。
吐蕃人很会过日子,他们觉得奴隶们身上的衣服,也是要花钱置办的。
悉末朗答应释放俘虏,可是没说将这些俘虏的财物也交还给唐军啊。一个人身上穿着的衣服,当然也是财物的一种。所以,让俘虏们光着身子离开,在吐蕃人看来,也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吧?
“吐蕃人真是会给我们添乱啊。”
城楼内,一直在静静观察局势的方重勇,面无表情的说道。这种小套路,早就在他意料之中。越是这样,便越是说明吐蕃人已经是强弩之末,暴起在即了。
不过此刻吐蕃人依然戒备森严。目前所交还的俘虏,也不过百人而已。吐蕃军士卒昨夜睡了好觉,现在自然是精神饱满,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城内所有可以骑乘的马匹,包括毛驴,都被征发了,满打满算一共五千多骑。
豆卢军中挑选了锐卒三千,披甲出征。其他本地大户部曲两千人,在侧翼掩护。
其余步卒,紧随其后,待骑兵破开大阵后,他们直接杀本敌军中军营帐。
破敌只在今日了。”
王思礼对着方重勇沉声说道。
一个人想树立自己的威信,不是靠虎躯一震,也没有什么魅力光环。外人都是带着审视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人的言行,并以此决定自己的态度和选择。
唐代风气豪放,不在于乱搞男女关系,而是社会整体上崇尚那些敢想敢做的有为之人,不喜欢那些靠阴柔诡谲手段上位的老硬币。李林甫等人之所以在民间口碑较差,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一味听从李隆基的命令行事。
而是他“无功上位”。
平头百姓,也没法理解李林甫所做的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方重勇削发明志,愿意跟随大军一同出击,此举激发了沙州军民的血性!
连一个十一岁的孩子都愿意上阵,你说你不敢拿刀?
这次方重勇选择亲自出阵,既是他个人的慎重选择,又是他无法逃避的宿命。
方重勇不亲自出马,本地大户就不会心甘情愿拿起刀,不会同心同德的抗击吐蕃。很多时候,看似人生的选择很多,实则避无可避。
是男人,就对自己狠一点!这便是王思礼这个年过三旬的络腮胡大汉,也要对方重勇尊敬礼让三分的原因之一。
“王军使可自便,某只能跟在队伍后面。”
方重勇无奈摇头道。
“某第一次上阵的时候,都吓得尿裤子。方使君人中龙凤,已经是无人可及了。”
王思礼忍不住低声揶揄道。
“唉,这个不提了,不提了。”
方重勇面色尴尬的摆摆手,眺望远方的吐蕃军阵。今日,他便要领兵冲进吐蕃军的军阵之中,老实说,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那种情况就好像恐高的人站在高处却不知道自己在高处一样。
不往下看风和日丽,一旦往下瞟一眼,便会立马吓得不敢动甚至昏厥过去。
方重勇现在啥也不敢想,怕想着想着双腿就没法挪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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