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94章撒娇的小作精(第3页)

“还没练完,”江柯面无表情不为所动,“起来,继续。”

洪毅伟趴在地上实在起不来了,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他不敢起。江柯一拳的力道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实在太可怕了,他的左边脸颊已经肿得老高,腰侧也疼得厉害。

见洪毅伟试了两下都没起来,江柯才松口放过他,然后抬手指了指坐下面戏的江信,“你上来陪我练一会儿。”

同样姓江的江信和江柯算是远方亲戚,为人聪明狡猾又会钻空子,能帮江柯解决不少麻烦,如今和洪毅伟一样,算是江柯的左膀右臂。江柯的这句话听到江信耳里已然自动翻译成了你上来给我当沙袋,表情登时一变,忙笑了笑说“柯少今天是心情不好吗,最近可有个散心的好地方。”

江柯自然是没功夫散心,而江信也不会贸然提什么散心的地方给他,他会提到哪里,肯定是事出有因。

这个地方是安城。据可靠消息,内陆连同港岛拟成立一个经济合作组织,一开始是由政府牵头提议的,旨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各区域的经济合作,如今又汇集了部分商界巨头在安城举行讨论会。

毕竟还处于策划阶段,这个讨论会算是个机密,没有几个人知道。但该组织若能成功成立,将会是东亚最权威最正式的经济合作机构,政府之间有什么新的技术和新的项目也将通过它相互联系与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哪怕是从窗户缝里漏出来的一点商机也足够一个企业辉煌壮大起死回生了。

唐锋南早在之前就想要带唐浩初出去散心,如今夏天到了,港岛一天比一天热起来,空气也潮湿沉闷,唐浩初的胃口变得更差,恹恹的小模样让唐锋南瞧着就心疼。而内陆的安城是座凉爽的山城,气温正是二十多度最宜人的时候,比港岛要舒服得多,所以决定带着唐浩初一起去。

唐浩初其实不想出去,可惜唐锋南已经替他决定好了,该带的东西和该带的人员都安排的非常妥当,完全不用唐浩初操心。

既然要带唐浩初到外地,唐锋南当然会做好全套准备,连家庭医生都配上了,生怕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小娇气包出什么岔子。

飞机起飞的时候,因为耳压和噪音,让唐浩初觉得很难受,唐锋南忙把他搂在怀里,又帮他揉了一会儿耳朵。唐浩初也无意识地往唐锋南的怀里缩了缩,毫无防备的模样就像一只躲在窝里的幼崽。

过来送水的空姐就到少年乖乖窝在男人怀里,一双眼睛闭着,精致的眉头皱着,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依然能瞧出少年的外貌有多么出色。

当然外貌更吸引她的是唐锋南,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就算不外貌,质就足够吸引人,哪怕明知这不是自己能的人,空姐也忍不住多了眼。

所幸唐锋南没有功夫注意她的目光,只管把水接过来,送到唐浩初嘴边喂他慢慢喝下去。另一手不忘轻轻拍抚少年的背,眉宇间的担心和动作的温柔浓到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少年也不睁眼,只动了动嘴,小嘴一鼓一扁,乖乖喝了几回温水,喝完又缩回唐锋南怀里,一张小脸缩得只露出个小尖下巴,像一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让人想把他揉巴揉巴抱走。

飞机落地的时候,唐浩初才终于好受了,耳朵也不疼了,然后跟着唐锋南下了飞机,站在停机坪远远着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谷,一种说不出的清爽迎面而来。

毕竟在港岛不穿衣服都觉得热,如今只穿着t恤的他倒是有一点儿冷了。其实这个气温正正好,对于正常人哪怕是幼儿来说都不会觉得冷,但唐浩初如今的神经实在太过敏感。当然,同样敏感或者称之为敏锐更为恰当的还有唐锋南,已经第一时间握住唐浩初的手问“会不会觉得冷”

马克随即拿出了之前准备的薄外套,正要给唐浩初披上,外套已经被自家老板先一步接去了,忙后退一步站回原地假装自己只是一块毫无存在感的背景板。

“我们住郊区的半山别墅,不住在市区,山上的气温在晚上会更低一点,所以要注意保暖。”唐锋南一边给唐浩初披上外套一边说“那里倒不会有什么蚊蝇蛇蚁,但会有一些野生小动物。”

唐浩初又了一眼远处层叠如画的山丘,生出一点期待,“什么动物有没有狮子和老虎”

“狮子老虎是猛兽,能叫小动物吗”唐锋南抬手刮了刮小孩的鼻子,“只是松鼠小鹿这样不会伤人的小型动物,否则我怎么能放心地带你过去住”

其实就算狮子老虎也不会伤到唐浩初,早在上个世界他就能施展精神控制,并为了救董熙娣而成功吓走了一条剧毒的五步蛇,还能用脑域异能大致感知到那条蛇的情绪,如今异能升级到五阶,就更不在话下了。

唐锋南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忙,就算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唐浩初时时刻刻都绑在身边,“我要去市区开个会,你先让马克陪着去住处休息一会儿,再吃点东西,我很快就回去,好不好”

唐浩初乖乖点了点头。

车子沿着山路一直往上走,路线虽然有点曲折,但路面十分平整,司机又开得极稳,几乎没感觉到什么颠簸。住处其实是个富人区的半山别墅,每栋别墅的房价都贵得令人咂舌,唐浩初所在的这一栋占地面积很大,别墅的管家早早地等在门口,态度恭敬地跟唐浩初打了招呼。

唐浩初进入卧室,打开卧室的窗户,对着窗外的山谷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就像天然氧吧,港岛的和这儿完全没法比,而且周围非常安静,偶尔会传来一点鸟叫,但并不嘈杂,反而让唐浩初觉得很舒心,神经系统也跟着放松下来。

所以在房间里休息了一小会儿唐浩初就出门了,想要趁着身体难得舒服的时候一个人出去逛逛,也没让马克跟着。

他在大门口左右望了望,觉得前后左右都没什么差别,便随便拐了个方向,沿着青石路一直往前走。没遇到什么松鼠和小鹿,却遇到了一只碰瓷的小猫。

小家伙就碰倒在唐浩初的脚边,唐浩初一开始以为它是只贪玩不怕人的小野猫,身上又没带可以喂它的食物,就没搭理它,只管继续往前走。不料小猫又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喵喵喵,就像电视剧里那种追着相公哭诉的小媳妇一样,奶声奶气的喵喵声软得像掺了糖。

唐浩初不由停了脚步,蹲下来,试图去摸摸小猫的头。小猫却又在这时害怕地往后缩了缩,睁着一双黄色的大眼睛,好奇地了唐浩初一会儿,试探地伸出小爪子,蹭了蹭唐浩初的手。

唐浩初这才注意到小猫脖子上戴着项圈,显然是有主人的,便开口问“你的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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