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都是刀头舐血的人,然而却对其心生敬畏,毕竟一个落泊的草莽客,能位列剑圣级别,可见其剑法如何了得。对于他们来说,孟晚歌所代表的是底层社会的英雄,是他们的标杆。
白衣媚虽然不知道这些人为何如此,不过她明白他们此刻的表情,并非是因为她,而是被孟晚歌给镇住了。
();() 他们就像看一个大英雄一般地看着他,目光中全是崇拜和向往的神情,这令得白衣媚心中莫名激动,似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哎!”她叫了他一声,然后拎起白色裙角,朝孟晚歌跑去。
孟晚歌拎着不羁剑,沉稳地朝楼上走去,白衣媚边追边道:“侠士留步!侠士留步!”
孟晚歌顿了顿脚步,问道:“姑娘何事?”
白衣媚假装害怕地道:“我……怕……”
孟晚歌侧身,但没回头,问:“你怕什么?”
白衣媚低声道:“我怕那些黑衣杀手会去而复返……”
说完伸出双手,挽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腕坚硬如铁,她的手缠在他的腕上就如同是绕指柔。
“自古英雄配美人啊!大美人,刚才孟侠士救了你,你是否要以身相许?”
“看来孟侠士今晚要风流一夜了!啊哈哈哈!”
“来,我们喝酒!喝酒!”
土窑客栈内传来众人的笑声,孟晚歌也没有多言,一把扛起柔若无骨的白衣媚,就朝楼上走去。
楼下的笑声越发的响亮,还传来刀剑有节奏的碰撞声,人们如同是在庆祝什么似的,毫无来由的就开心快乐起来。
江湖之人的爱恨情仇总是这般快意,剑出剑回,恩怨尽了,刀去刀来,笑泯恩仇。
回到房中,孟晚歌一把将白衣媚抛到了床榻之上。
白衣媚痛得哎呦直叫,然后娇嗔地道:“孟大侠真是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都弄疼奴家了!”
说完,就要起身,朝孟晚歌身上扑。
孟晚歌唰地拔出不羁剑,明晃晃的剑尖就抵在白衣媚仰起的咽喉处,她若再上前一寸,必定是要见血封喉的。
白衣媚吓得大叫,连忙又退了回去,花容失色地道:“孟……大侠,你……你要干什么?”
孟晚歌冷冷地问:“你究竟是何人?接近我有何目的?”
白衣媚轻咬了一下红唇,泪眼汪汪地道:“奴家名叫白衣媚,是百花深处的头牌花魁,因为自幼就长得好看,被爹娘卖进了百花深处,做着那下贱的皮肉生意。”
说到这儿,白衣媚抽泣了起来,拂袖掩面,又道:“奴家也不知道得罪了哪位贵客?非说奴家的身上有一本账本,记录着大小官员的罪证,非要奴家交出来……奴家……奴家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账本。谁成想他们竟然还雇凶行刺……呜呜呜……呜呜呜……奴家好生命苦啊!”
“他们不是普通的杀手。”孟晚歌沉声道。
白衣媚一怔,抬头看着他,粉嫩的脸上还挂着一串晶莹剔透的美人泪。
孟晚歌问:“你要回去吗?”
白衣媚一怔,道:“回去?回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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