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六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五(第3页)

顾怀远咬牙切齿,他更加后悔了。

他真的应该去县城直接掳一个私塾先生回来,本就是土匪讲什么文质彬彬。

哼,他讲礼貌了,可是掳上来的是什么人。

不管顾怀远再怎么不愿,笙歌都拿到了五百文,另一半月末结。

走路太浪会闪腰:即兴采访主播,拿到第一笔工钱感觉如何?

主播:天格外蓝,空气格外清新,阳光格外明媚,钱格外少……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一对逗比,求带走。

夜帝:大乱已至,天象大变,混乱不堪,何来天格外蓝。

我是个神棍:弱弱的小透明偷偷说一句,大佬,您抢了我的台词。

主播:……

笙歌就是一句玩笑话,不要这么正经好不好。

笙歌自知这是乱世,曾经作为猪八戒,她对天象是有一些感知的。

看起来蔚蓝如海的天空实际上常年蒙着一层灰白色的雾气,她怎么可能不知呢。

乱世之下,朝不保夕。

所以笙歌对于这个任务从来都没有掉以轻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要相信神棍的卦象,定然会逢凶化吉的。

笙歌没有回答,天意这种东西神乎其神,与其寄希望于天意,倒不如强大自。

好运气总是自己赋予的。

笙歌脚步沉稳的回到山谷,拿着温的毛巾为阿毛擦擦脸顺带让他漱口之后,喂了他一些流食。

“阿娘,阿毛也想学写字。”

阿毛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就好似上好的黑珍让人萌到心里。

阿毛这么好看,她为什么就是个糟老婆子呢?

难不成贺老六是个养在深山无人知的美男子?

“阿毛为什么想学写字呢?”

笙歌替阿毛掖掖被角,低头在阿毛的额头轻轻亲了一下才问道。

“学会写字阿毛就能照顾阿娘了,阿娘就再也不用给人劈柴扛沙包了。”

也许真的是穷人家里的孩子早当家,这样乖巧的阿毛让人怜惜不已。

“阿娘,我一直以为你只会绣好看的花儿,没想到还会写字呢。”

阿毛一脸的骄傲,眼睛发亮看着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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