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二十二章 探宝(第1页)

“叮”地一声,刀片触到岩石,发出清脆的响声。

颜思齐将匕首扔在身旁,仰天躺下,粗喘阵阵。

与鲨鱼的恶战,几乎耗尽了他所有气力。

饶是如此,他仍在稍顷歇整后,就关切地对郑海珠道:“你的腿伤了。”

郑海珠闻言一愣,去看自己的脚踝,才发现好大一条口子。

大约是探察石洞时,不知被水下哪一处暗礁的顶端划到,海水冰凉,令皮肤麻木,她当时又全神贯注,并无锐利的痛感,是以不知道脚已受伤。

估计正是伤口散发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

郑海珠观察伤口,不深,新渗出的血也不算多,在慢慢凝结。

她遂轻轻活动脚腕,撑一撑地,向颜思齐道:“无事。”

颜思齐点点头,仍心有余悸地嗔责道:“你怎地就掉下去了?我方才练功跃上房顶,看到你从徐福亭往礁石上走,要不是我担忧而赶来,你就……你看看那海里!”

郑海珠探身,从二人爬上来的地方望下去,登时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只见苍蓝的海水中,出现了五六条鲨鱼,虽不似后世电影里的大白鲨那样巨型,也起码超过成年人的长度。它们聚游在一处,时而扭动着背鳍和尾部,掀起动静不小的浪花,仿佛在打群架似的。

很快,浪花从黄白色变成了猩红色,海水染血的面积更大了。

颜思齐道:“它们在争食那条被我重伤的鲨鱼。晨间风平浪静,正是这些鲨鱼近岛游弋的时候。”

郑海珠看得头皮发麻,忙缩回来,挪到颜思齐身边,本想看他扎进鲨鱼粗粝鳃骨的手掌是否受伤,目光里却露出讶异之色。

颜思齐明白她在看什么,举起戴着钢丝手套的双掌,笑道:“无事,在平户多年,我已习惯了随身不离它。戴着这东西,不耽误操刀弄抢,还不怕活的死的锐物。没想到今日靠它能制住那畜生。”

说到此处,颜思齐起来,四下稍稍探看,便走到不远处有积水的石滩处,捡回一大捧牡蛎。

有钢手套保护,根本不怕贝壳扎手,颜思齐找准牡蛎上薄弱的洞孔,刺入刀尖,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撬开,递到郑海珠面前:“吃两个海蛎子压压惊,夏末秋初,海蛎最肥美。”

();()  郑海珠吮吸一口蛎壳中带着清新海水味的乳白色汁液,又嗦出蛎肉咀嚼,但觉鲜甜柔嫩,当真是美味天物。

颜思齐见她吃相可爱,惊魂未定的狼狈相已淡去,心下松悦,便也给自己开了几个生蚝,

这一回离得近,郑海珠很快被那开蚝的匕首吸引。

说是匕首,其实接近一尺长,带有血槽,寒光凛冽,几乎刺得人不敢直视。https:

郑海珠来到大明,见过堪忧的社会治安后,出门闯荡时防身意识很强。在韩府,她撺掇着韩希孟和包括侄儿郑守宽在内的小厮,自制瓷雷大获成功,那日又用马祥麟给的精钢凿子杀了恶匪徐阿六,她对各种冷、热兵器的兴趣,远比上辈子跟着剧组看热闹时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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