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94章(第2页)

“还记得吗,这是你那年送给我的。”

傅思漓当然记得,当时她送给季言忱这盆花,是希望他即便在那样的环境里生存,依然能有热爱生活的心。

她只是没想到,他会保存到现在。

“思漓。”

季言忱忽然出声叫住她,不甘的目光紧紧盯着她的背影,隐忍着的情绪令他的嗓音有些滞涩。

“如果他不姓裴,没有高高在上的家世,没有青梅竹马的那些年,你还会喜欢他吗?”

傅思漓怔然片刻后,点了头,纤长眼睫微微颤动着,轻柔嗓音却坚定。

“会的。”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和他认识了多久,也和他的家境无关。”

就算他们不是从小就相识,傅思漓也曾经认真想过这个可能,第一次见到裴时隐的时候,她也还是会喜欢上他。

人和人之间的爱意,如果日久生情就能产生,那么意味着只要给两个人足够的时间,他们就能爱上彼此。

但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哪怕他们没有认识得那么早,她也一定会对他一见钟情。

-

夜幕缓缓降临,城市车水马龙。

回家的路上,傅思漓也在反思这个问题,她好歹也算是堂堂傅氏集团小公主,怎么能鬼迷心窍到要去给裴时隐打工?

好久没回家了,傅思漓舒舒服服地泡了澡,浴缸里的花瓣是今天管家让人空运来的,花香沁人心脾。

她泡在温热的水中,想起之前在医院里,他还说她喜欢就去纹身,她只当他是为了哄她才那么说的,并没有当真。

因为以她对裴时隐的了解,他根本就不会做这样的事。

这两天因为受了伤,裴时隐回到北城后并没有深夜仍然留在公司加班,而是一反常态地很早回了家。

做好了一整套的睡前护肤,傅思漓从浴室出来,本来以为按照他的工作狂脾性,肯定会在书房继续办公,结果却现主卧里,落地灯安静亮着。

床单早就被她吩咐佣人换成了柔和的米色,而不是之前冷冰冰的黑色,让整间卧室看起来都温馨起来,更有了生活的气息。

男人不动如山地靠坐在床头,身上穿着一件深灰色睡袍,衬得他肤色愈冷白,领口敞开着,露出一小截精壮分明的胸肌线条,俊美的脸庞斯文矜贵,骨节分明的手腕上还缠绕着一圈白色绷带。

他的手里不知道拿的是什么,眉心微蹙着,目光意味不明。

傅思漓一开始以为他又在看一些无聊到爆的财经杂志,可等她走近一看,才现他看得竟然是她的手账本,里面还画满了她早期画过的一些设计草图。

“谁让你偷看了!”

他的长臂微抬,没有被她抢走,语气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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