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的鸣叫打破了这座小县城的宁静,宁远县也从睡眼惺忪中慢慢醒来。
六月的早晨,从五点开始东方的天空就微微露出了鱼肚白。
慢慢的,一抹霞光刺破云层,将无尽的光辉撒向这片土地。
走过了春的旖旎,终于迎来夏的蓬勃,一缕微风吹来,让人顿感身心舒畅。
这个时间段,一夜的寂静已然落幕,新的活力才刚刚开始,城门已经打开。
进门赶早集的菜农或小贩陆陆续续进来,去到属于各自的摊点,遇上的人不是很多,但是却给人一种绿色和活力的感觉。
幸福与不幸福本就是相对的,经历过不幸福的人,往往更能去珍惜身边的事物;
繁华也是也是如此,前世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墨谦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城市并没有太多的期盼,反倒觉得这里的人生活在这里,是那么淳朴而自然。
宁远县城并不大,一条街道走过去要不了一刻钟。
街上的行人和摊贩仿佛都是熟人一般,“二叔公”“三婶”地叫,说是一个县城,却仿佛更像是一个熟络而温情的村庄。
只是今天早上却多了一个陌生人,一个穿着麻布衣衫,脖子上挂着一条白毛巾,头上大汗淋漓还一边跑一边笑着跟周围打招呼的人。
经历过人世冷暖的墨谦,极其想要融入这个县城,那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温馨。
周围的人虽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看面相,都会不由得称赞一声,好俊俏的小伙子,纷纷报以微笑。
每天晨跑是墨谦在前世就养成的习惯,正因为有这样的习惯,前世的墨谦总能够精神奕奕地去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大学四年,同宿舍的人带出来的是一双黑眼圈,而墨谦带出来的是一具精气神都强健的体魄。
而这具身体,帅是够帅了,就是文弱书生的形象在这里体现得太典型了。
白白净净,说不上骨瘦如柴,但是身体素质却虚弱的要命,没走几步就感觉气喘吁吁。
晨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沿着街道跑出城,树的光影在身后徐徐闪过,一路小跑到一条河河岸,这时太阳刚刚升起,火红的太阳就这样荡漾在水面上,掬起一捧清冽的河水冲洗脸庞,实在让人神清气爽。
然后回程。
“大娘,早上好呀!”
“嗯,早上好。”烧饼摊上的大娘正忙着将已经擀好的面饼下锅,虽然忙得无暇去顾及说话的那人是谁,但还是习惯的回了一声。
面饼放入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慢慢的变得焦黄,泛起一阵小麦的清香。
大娘用毛巾擦擦额头细密的汗珠,轻轻呼一口气,显得愉悦而又轻松。
抬头一看,笑道:“小伙子,你是来买烧饼的吗?那你可得等一会儿了,现在烧饼刚下锅呢,不过很快就好了,你先坐会儿呗。”
一边指着她身后的凉棚,那里零零落落的摆着几张凳子,桌子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桌角边缘还有些磨损了,不过桌面倒是擦得油光发亮,看起来很干净。
“大娘,我不是来买烧饼的,我是来还你烧饼钱的。”
墨谦笑着说,他当然是没钱啦,这些都是下面的人孝敬上来的。
在大学和社会中打磨过的墨谦自然知道与人交际的道理。
墨谦自认为算不上是君子,但是与人交往当中有些礼节是必不可少的。
过于随波逐流的人不值得重视,但太过于孤高自傲的同样不讨人喜欢。
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处世之计。
“嗯?”大娘看着墨谦显得很诧异,忽然想起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顶流男团 穿成疯批男主的白月光替身 明撩暗恋霍律师下手轻点 顾南烟陆北城 穿书后我被小白花受缠上了 我的傻白甜同桌 医神武婿吴泪映清月 妖孽下山,我替未婚妻挡天劫 神医弃婿 爆了 这富二代不当也罢 外戚好凶猛 如果夏油是贵志的叔叔 从洪荒开始升级 女帝跪求我掌权 冷傲厂长宠疯了 我被女神总裁倒追 开局震惊校花 穿书自救之反派暴君锦鲤妻 师父修仙不渡劫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