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4章 凌霄回村(第1页)

天不亮凌霄就坐车回到了公社,把林业的自行车悄悄放进粮站,又把车开到公社回村的路口。

几人快把东西卸下来,一起卸下来的还有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

“霄哥,这辆你先骑着,以后再弄新的。”贺杰觉得惭愧,让霄哥骑他的旧自行车。

“不用,这辆就挺好。”这已经够惹眼的了。

两个大袋子一前一后的绑好,凌霄跨上车就往吴家庄的方向骑去,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朝身后挥挥手。

两兄弟目送着凌霄的身影越来越远,也打道回府。他们还有各自的路要走,殊途同归。

……

回到村里的凌霄并没有回知青院,而是来到墨雨家门口。

“外面是谁?”同一时间墨雨的声音在屋里响起。

得,门都不用敲,“是我,凌霄。”

墨雨快起身,看了一下放在床头的手表,快五点了,这个时候来干什么?虽疑惑,但还是去开了门。

看着凌霄推着自行车,自行车上还绑了两大袋东西。

心下明了:这是昨天背着鹿肉进城了,还去了黑市,这鹿肉有这么值钱吗?竟换了这么多的东西。

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凌霄看着面前软和的小姑娘,话语里带上一丝温柔:

“我想把东西先放在你这里。里面也有给你捎带的,你有空的时候挑一挑。

我还要去趟山上,制造一个未出门的个假象。”

墨雨皱皱眉头,要弄这么复杂,进城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还要掩人耳目。

难道凌霄身份有异,不仅仅是知青?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里,他还有什么敌人不成?

墨雨帮忙把袋子放到堂屋里,自行车靠在墙边。

看看时间,一会就要敲响上工铃了。

于是递给凌霄一捆绳,“顺便背点柴下来,一会儿上工后我把早饭放在锅里,你回来后自己拿来吃。”

“嗯,我记住了。”还未来得及喝上一口水的凌霄又上了山。

墨雨表示:能给他留饭就已经是她目前最大的善意了!还是看在给她捎带东西的份上。

墨雨刷牙洗脸,去空间做早饭,又多架在灶上一口大铁锅,煮粥,炒菜,炖鸡汤,鸡汤锅里贴饼子。三管齐下,今天一天的伙食都齐了。

中午下工墨雨没回家,直接去了河边乘凉。村里没通电,更不可能有风扇了,还是来这里吹着山风更舒服。

和她一样想法的村里人有很多,以男子小孩居多,妇女大都回家做饭了。他们在这一边歇息,一边等着家人送饭。

墨雨顺着河水走了一段路,远离人群,直到看到一块可以躺人的大石头,才停下来,斜卧在上,闭眼睡了起来。

……

末世几年后,地球几乎成了一片废墟,变异动植物遍地横行,建筑被毁灭一空。

基地在丧尸的围堵进攻下,也是修建一次又一次,十年里,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就怕沉睡中就被丧尸要了命。

这个世界虽有诸多禁锢,但危险却少之又少,最要紧是可以放心安睡!

墨雨醒来后,也没在意时间,就着河水洗把脸,就又回到了地里。

凌霄正站在她的工分田里,一点一点的敲着土疙瘩,敲碎、整平。嗯,看着就很认真。

旁边的一个嫂子看见墨雨,一脸羡慕的说:“雨丫头,你也太有福气了,让凌知青这样的男人给你干活。”看着凌知青那英俊的脸,有力的臂膀,她恨不得自己再年轻个十几岁!

别说年轻十几岁,就算重新投胎一次,凌霄也不见得会给她一个眼神。

不管是原主,还是现在的墨雨,都和村里人不熟。“那个,嫂子,你对幸福要求的也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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