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三二四章 到此为止(第1页)

风在嚎。

血在泣。

血源自三人的躯干和四肢。

这三人,一人挥刀,一人持剑,一人挺枪。

刀是把黝黑长刀,长有六尺,重达百斤。

要挥舞起这把刀,并不容易,而这把刀一旦挥舞起来,当如狂风过境,碾碎一切,势不可阻。

这把刀的使用者,定当是个直来直去之人,也定是个力大无穷之人。

剑是柄别致的森绿细剑,一面为刃,一面为齿。

这柄剑,看来只有一面能杀人,而另一面更像是用来施刑的。

武器越是怪异,对驾驭它的人要求越为苛刻,要么是为使用之人量身定做的,要么是这使用者用某种顽固的癖好。

不出意外,这用剑之人当是个剑法高手,而且,极为享受杀人过程。

枪是杆古铜长枪,枪尖呈锥形,既可戳刺,亦能劈砍。

这是杆冲锋陷阵的枪,用枪者,定有纵使敌众我寡,亦有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勇气。

刀乃百兵之帅,剑乃百兵之君,枪为百兵之王。

这三样武器,既是百兵翘楚,更为当世名器。

此三人,昔年不论在江湖,或是在沙场,都曾是独当一面,威名赫赫之辈。

而今,武器并未蒙尘,且锋利依旧,却在黯淡的光线下,失了其原有的辉煌。

武器如人,它们的主人,非但面无全非,无人相识,且眸子中毫无神采,就好似对生活失去了憧憬,有如行尸走肉。

故而,纵使三人中随意一人都要高出恋蝶近两个头,纵使他们随意一人的名气都要比籍籍无名的恋蝶更令江湖人称道,可他们三人联手,却对这名不见经传的“弱”女子束手无策。

伤口迸裂。

血液四溢。

风将一缕缕鲜红,拉成了一条条丝带,似在妆点这萧瑟的落幕。

三人的动作愈来愈迟缓,可恋蝶的攻势却仍旧毫不留情。

当垂死挣扎,都显得有气无力时,他们也绝难在这天地间生存。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败在眼前这娇小女子手中的,一如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何时走到这般田地,成为晦暗一隅的一道墙。

记忆中,依稀有着漫天黄沙,有着累累尸骨,他们伤得很重,重到无法保持神志清醒,直至完全睁不开眼。

再次睁开眼后,他们的视线中,已鲜有光明,他们也没有了本来的模样,直至他们渐渐忘却自己是谁。

他们倒下了,另一处地府或许是更好的归宿。

一盏茶的功夫,能唠叨好一会儿家常,能看一出完整小品,还能纺织出成套的便衣。

一盏茶的功夫,并不算短。

一盏茶的功夫,不足矣和好友开怀畅饮,不足矣和旗鼓相当的对手下完一盘棋,甚至不足矣细嚼慢咽地好好吃一顿饭。

();()  一盏茶的功夫,实在算不得长。

也就这么一盏茶的功夫,恋蝶已撂翻了三个高手,并非是她太强,而是对手今不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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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格沃茨读书的日子  扬了魔王的奶粉  败光一亿后我成了玄学大佬  斗罗:种魔唐三,恶堕千仞雪  我的大国科技梦  六零小娇妻  锦绣良医  让你办厂,你办成太空要塞?  从吞噬开始模拟未来  苍穹义  [综武侠]是藤不是鞭  从雄狮幼崽开始提前进化  与卿缠绵久  穿成暴君的炮灰前妻  穿成短命男二的小闺女  分化过于晚了  诱甜  植修  缘分系御兽  两界:从关公像睁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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