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79第 79 章(第2页)

她年轻漂亮,比镇上那些三十余岁的女人都要金贵。可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坐在客厅发呆,偶尔也会盯着自己看,眼神总是很哀伤。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路母发觉到他的无所适从。

要求他跟着路鹿一样认识路家的亲友,也在他面前自称妈妈。

项浩宇慢慢把自己融进这个家,有了清晰的认知。

他有两个最亲的家人了:妈妈是路夫人,妹妹叫路鹿。

后来路母带着他们从作为她新房的别墅楼搬回了大院里。

她不常在家呆着,因为要去公司和叔伯们共事,还要照顾家里那位常年在医院重症病房的母亲。

富人家有人生病总归是要比穷人家好受点,有最好的医疗设备和足够的资金支撑老人在上万一晚的病房里耗着。

大院里倒是有不少同龄的孩子,项浩宇经常跟着一个叫江辙的男孩一块儿玩。斗蛐蛐、去古玩市场开原石、打球溜冰……

很简单,每个圈子有新人加入时总会有排外现象。乡巴佬、穷酸小子,都能是项浩宇的代名词。

但这哥们儿从不这样叫他,江辙这人潇洒干脆。

话不多,从小就长得招女孩稀罕。每回开口都是吊儿郎当的懒散样,相处起来也舒服。

哪怕是对着外面捡垃圾的老头,江辙也没有半点公子哥的优越心理。

项浩宇觉得和他做朋友这些年,对后来自己自卑内敛性格的变化也有很大帮助。

其实五六年级的事,项浩宇已经记不太清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路鹿过生日,家里来了很多人。

麻将桌前围了很多客人,给妹妹送着贵气又高档的礼物。

有个涂着大红唇的女人看见他帮保姆阿姨一块儿端水果果盘出来,开玩笑说:“浩宇要听话啊,不好好表现就把你送人了。”

一群大人哈哈大笑,对这话没感觉到半点不妥。

笑完又齐齐有些唏嘘,还能唏嘘什么呢?

感慨路母年纪轻轻当寡妇,养自己的娇娇女就算了,还得养丈夫战友的孩子。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也好。我们小鹿是小公主,身边总要有个哥哥保护的,不能让人白吃这么多年饭不是?”

女人摸摸路鹿的小脸,逗弄着她的鼻尖。

小女孩正专心拆着芭比娃娃的玩具套盒,闻言抬起头凶巴巴地反驳:“我也可以保护哥哥!”

“好好好,你最乖了。”女人应得敷衍,显然没把女孩的话当回事。

妹妹听不懂,项浩宇却不至于这么迟钝。

寄人篱下总容易敏感,他那时候就知道要好好表现,不然会对这个家没有价值。

一晃十年,他比路鹿大一岁,虽然总走在她前头,却也同样是作为一个陪护者在她身边守候着。

不能走太快,太快了妹妹跟不上。也不能太慢,否则会被别人说他没用。

给她补课,守着她升学。看她成年后订婚,被家里人安排了大富大贵的平坦一生。

好像真等她嫁出去了,他的任务也完成了。

直到上大学,大二那年他被一个女生追求。

项浩宇二十年来没谈过恋爱,其实有个成天事儿一大堆的妹妹,也没空想这些事。身边的少爷朋友倒是很多,对他们换来换去的女朋友也有点数。

可人家都是真少爷,和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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