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仗了?”李根握着酒杯,惊愕地说道。
“是啊,”酒桌对面,来自亚甸的旅人嚼着嘴里的羊肉,含糊不清道:“科德温在庞塔尔河北边的班·格林城放了三千骑兵,三千!骑兵!”
他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将嘴里嚼碎的羊肉一口冲进胃里后,这才顺着呼出来的长气没好声道:“谁他妈都知道科德温想要上亚甸,但他们那该死的蛮子国王亨赛特每次都没有得逞!活该!”
李根拿起酒壶给他倒满,继续问道:“从班·格林跑出来很不容易吧?”
“嗨,那倒没有。”
旅人拿起酒杯,吨吨吨又直接将杯中之物一口干掉:“亨赛特那蛮子上位以来隔两年就要这么闹一次,大大小小的仗都打过,大家都习惯了,我跟你说……”
这家伙知道李根要问他事情,于是毫不犹豫地把握住了这次机会,想要将自己嘴里说出来的信息用大吃大喝补偿回来,于是等李根付完款离开酒馆,这人便趴在酒桌上醉成了一滩烂泥。
走出小酒馆的大门,李根正想去问问船票的票价,却看到头上本应高悬的正午太阳,此时已经被一朵厚厚的乌云给遮住了,整片天地看起来就像突然从正午跳到了日落后一般黑暗。
“要下暴雨?”
鼻子闻到空气中密布的水汽后,李根皱了皱眉。
看来今天没法乘上去泰莫利亚的船了。
是的,李根决定了,去泰莫利亚。
在知道亚甸有可能要打仗后,他可不会蠢到再去靠近亚甸,于是他将旅途的终点定在了泰莫利亚的都,维吉玛。
至于为什么非得是都而不是其他城市?
因为在来到这个落后的世界之后,他一直都生活在瑞达尼亚,而整个瑞达尼亚,能让他感觉生活得还算舒适的地方就只有都崔托格尔。
互相对比一下,泰莫利亚能让他生活得舒服的地方,应该也只有泰莫利亚的都维吉玛了。
亚甸也一样,如果亚甸没有战争,而李根也决定了去亚甸的话,他的目标也只会是亚甸的都温格堡。
他可不会跑到那些在他眼里跟乡下没什么区别的地方去受苦——比如科德温全境。
毕竟猎魔人这个身份在这个世界就是受歧视的,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受到的歧视越是严重,有些远离人烟的小村子的人们看到猎魔人之后,甚至会立刻就拿起家里的草叉。
与之相反的是城市里,城里人知道有卫兵在,猎魔人这种有一双猫眼的怪胎不会大庭广众之下伤害他们,因此也就更宽容一些,至少不会在李根去买东西的时候说一句“我的东西不卖给怪胎”。
如果不想一辈子都眯着眼睛生活,他最好还是生活在城里。
而且,在繁荣的地方,他脑袋中装着的来自上辈子的各种知识就有了挥之地。
李根认为,自己肯定能当个称职的商人。
一边思考着自己未来的道路,李根一边接近了林德的南城门。
林德有些很坑人的规章制度,比如说禁止在城墙外设立旅馆,还禁止平民让陌生人留宿,这使得所有需要在林德附近休息的人都不得不进入城里,然后交一份本不需要花费的入城税。
所以刚才的酒馆没有住处,要想找個能洗个热水澡的地方就只能进城。
在进城前,李根谨慎地在城墙外面的公告栏看了一眼,然后疑惑而又惊喜地现——上面竟然没有他的通缉令!
那个术士真的没看到他的脸!
导师的通缉令倒是在公告栏上面,那张通缉令上画着一个面容焦黑的猫眼人像,下面写着一串小字:
——————
猎魔人“血猫”及其同伙
罪名:刺杀迪科斯彻伯爵
外貌:猫眼,浑身皮肤曾被重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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