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34章(第1页)

正当刘邦打量这红色袋子怀疑它是不是什么宝物时,许森接过袋装一次手套,撕开袋子将两个手套揉开递给刘邦。

刘邦心里直呼神奇,接过来慢慢的往手上套。

小孩儿看看许森,扯扯他的衣角小声问道:“哥哥,你爷爷,老年痴呆了吗?”

刘邦转头,老年痴呆?这不像是个好评价啊。

不过他很开心的用带着一次手套的手拿起一块炸鸡,炸鸡上还有黄色的酱料,他吃一口,这美味直接要冲破天灵盖儿了。

“好吃好吃,”刘邦一边吃一边赞不绝。

小孩儿看许森,小眼神里布满同情。

“轩轩,”穿着件乳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走过来,一只手里提着两杯奶茶,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冰激凌筒,她看到许森和坐在那儿翘着二郎腿吃东西的刘邦,神情一瞬警惕,“走了,回家了。”

轩轩看见冰激凌,立刻乳燕投林般扑到妈妈身边,高兴道:“冰激凌,我要吃。”

女人把冰激凌举高,严厉道:“今天你没少吃冰的,这个不能吃了。妈妈给你买了杨枝甘露,喝这个。”

女人知性温柔美丽。

这是在始皇直播间看不到的现代美,还没有发展到宋明时期那般苛刻女人的秦汉人,虽觉得这女人胳膊腿都露着不雅观,却没多少人开口骂。

更何况,今日出现在汉高祖这个直播间的女人,着实是非常美丽。

还有她说的杨枝甘露,听着就很美味啊。

在无数人羡慕的时候那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却跳脚哭起来,“我要吃冰激凌我要吃冰激凌。”

孩子都哭成这样了,总会哄哄吧。

尤其是一些贵妇如此觉得,她们膝下的孩子都是娇养的,想要什么东西,便给什么东西。

那小男孩胖嘟嘟的多惹人喜爱,只是要一个什么冰、冰激凌,女人手里就拿着的,应该会给他吧。

但让这些人没想到的是,那女人不仅没管嚷嚷着要冰激凌的小孩儿,她还走到刘邦身边,弯腰把冰激凌递给他:“买奶茶送的,大爷你吃吧。”

刘邦呆呆地看着女人,心里惋惜的直跺脚,如此美丽又善良的女人,怎么没让他汉高祖早些遇到呢。

女人的目光落在刘邦手里的炸鸡上,刘邦心头一颤,不自觉手往身体的方向一收:“这是你孩子给我的。”

女人面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您别介意,我家轩轩没有把你当作流浪汉的意思。”

说完就觉不妥的女人忍不住拍拍嘴,道:“大爷,我心直口快,别介意哈,冰激凌没吃过的,別嫌弃。”

刘邦:嫌弃?

她是觉得她孩子给我吃剩的炸鸡是把我当成了流浪汉!?

流浪汉就有人给吃的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女巫驯狗日志[西幻]  死遁后,小侯爷火葬场了  主动成为反派的联姻对象  快穿:反派总想和我有一腿  夏带雨林  重生六零做社长  我剑修天才,身上多点符箓怎么了+番外  离谱!谁家白月光抢替身还揍男主  【娱乐圈】漂亮花瓶他其实是满级大佬  龙尸美人  我靠撒钱名留青史  拿着男二的剧本说爱你  亡国皇后被迫登基(基建)  看穿你的着迷  七十年代二婚记事  快穿:便宜爹他又被崽给强制了  [穿书]在真假少爷间夹缝求生+番外  宿主别跑!病娇反派掐腰狂宠  是谁家的小作精总想弄坏剧情[快穿]  小门小户高攀?她父亲配享太庙!  

热门小说推荐
媳妇她成精了[八零]

媳妇她成精了[八零]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为太子启蒙后我逃了

为太子启蒙后我逃了

程玉酌版程玉酌只想安稳度日,命运却给她开了个玩笑。那一夜,她莫名被指去为六皇子adquo启蒙ardquo,年仅十五岁的六皇子让她明白,何为地狱。她撑着散架的身子没入宫廷之中,不论他如何明里暗里寻找,不敢出...

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