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莞再听到孙思景的消息,是在一天后,全村子都已经传遍。
说孙思景因为媳妇儿的事跟父母发生争执,带着包袱连日走了,刘大凤哭了一路都没撵上,孙伯年被气极了,当众宣称,以后再也不认孙思景这个儿子。
至于孙思景的媳妇儿为啥跑了,住在孙家前后院的邻居其实都听见了,说那天孙家人合起伙来欺负林娇娇,刘大凤打了人,新媳妇儿跑出去后再也没回去,十有八九是不想跟孙思景过了,可让大家把瓜吃的新鲜又保熟。
沈莞听了之后,心有感慨的摇了摇头。
孙思景一家人,纯是不作死不会死,就算有福气也留不住。
渣男家的八卦听完就过,沈莞按部就班的开着她的饭店,只是还有两天小学就要开学了,她要是再招不到人,店里可就真的忙不开了。
好在今天她到店没多久,就有人过来应聘。
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长得眉清目秀的,笑起来的模样也挺甜,嘴也会话说,沈莞想这样的性格做饭店工作最合适,于是谈了工钱,就直接将人留下了。
这姑娘名叫陈小琴,穿着粗布棉花的蓝色棉袄,一条油亮亮的大辫子梳着,看起来就是青春有活力的年纪。
沈莞给她安排的工作就是在店里给文晓华打下手,到中午需要送饭的时候,陈小琴骑着三轮去送一趟,下班时间正常按照八点,超过了有加班费。
陈小琴对工作安排和工资都十分满意,当天就决定留下来上班了。
店里多了一个帮手,沈莞感觉轻松了很多,外加上中午徐利昂也会来给她烧火,总算不像之前那么手忙脚乱的了。
这天,在沈莞送走所有客人,准备给店关门的时候,又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您好,请问是这里招工吗?”年轻人手里拿着一纸宣传页,他似乎没认出沈莞,两只眼睛里都是迷茫。
沈莞却凭着对方特别有辨识度的打扮,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林利致?”
林利致惊讶于沈莞能叫出他的名字,反应有些呆呆傻傻的,越发显得他的迟钝。
“你不认识我?我是你的同班同学,也是自习生,沈莞。”
沈莞开口自我介绍,林利致才恍然大悟,考试成绩只与他差了一个名次,他怎么可能没听过沈莞的名字?
“不好意思,我有近视眼。”林利致尴尬的手不知道往哪儿放。
他在一定的范围内,确实看不清人。
没认出沈莞,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跟她的距离太远了。
沈莞一听她的解释就理解了,看他衣着单薄的站在外头,请他去店里坐。
“你怎么过来招工了?是需要钱吗?”沈莞给林利致倒了杯糖水。
她一直都想跟林利致有交流的机会,盼着盼着就来了,可不是得热情一些?
林利致的面相属于比较憨厚敦实的那种,不丑,就是没有打理胡须和头发,显得有些邋遢。
“我要配一副眼镜,低保和学校的救济金不够,必须得我自己挣。”
“哦,原来是这样,那下学期,你也不打算回学校上课?”沈莞好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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