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28章 誓师出征(第1页)

法克城郊外的平原上,骑乘在战马上的查尔斯子爵,一身戎装,身后跟着身披重甲的骑士,骑士身后是骑士侍从和子爵亲卫,再往后则是普通的领主卫队,最后面是列成方块阵的普通士兵。

查尔斯子爵身上的装备和身后的骑士没啥区别,都是具状板甲,顶多在装饰上更加华丽,多插了几根羽毛,把自己打扮的跟开屏孔雀一样……

查尔斯子爵穿戴的甲胄外罩如此华丽,自然不是因为骚包……

作为领主贵族,也是一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将自己打扮的十分鲜亮,并不是为了美观,美观只是一个添头罢了。

最关键的作用是战场识别力。

整支军队里,查尔斯子爵的外表最亮眼,士兵们一眼就能辨认出来,这在战场上十分重要,重要性甚至不亚于将旗!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狙击手这个军职,无论指挥官打扮的多么亮眼,都不用担心自己被远距离一枪入魂。

真等到敌军杀到领主指挥官眼前,军队差不多也败了。

从查尔斯子爵和骑士往后,武器装备的质量呈现出阶梯分明的递减效应。

到了最后面的大众士兵方阵,无论是武器还是身上的服饰,都杂乱无比。

有的士兵身上有一套轻皮甲,有的则只是普通的平民亚麻衣裤,武器也是长矛短剑粪叉等武器应有尽有。

别瞧不起粪叉,粪叉可是这个时代的平民神器!

显而易见的,拿粪叉的都是只能自备武器的征召农夫。

查尔斯子爵领可不是边境领地,用不着维持一支千人规模的常备民兵团,所以在打仗的时候,自然需要征召农夫来充数量。

征召农夫不光可以充当战场炮灰,还能充当后勤杂役,分封体制下的领主军队,是没有职业工程兵后勤兵一说的,都是征召农夫兼职。

当然,正经领主贵族在开战的时候,是不会让征召农夫站在第一排的。

炮灰不能这么用,否则很容易敌人还没冲到眼前,征召农夫先把整个军阵带乱……

那些身上有轻皮甲的基本上就是子爵领地里的民兵了。

民兵只是一個泛称,像是乡村的治安队,城镇里的城防军,都属于民兵的范畴。

城防军只是名称看起来像正规军而已,实际上他们就是一群训练不错的民兵。

这种民兵有一个优点,训练度一般都是合格的,方阵摆的有模有样,也不至于敌人还没冲到眼前就自行溃散,除非钱没给足……

查尔斯子爵或者说这个世界欧洲大部分贵族领主带着民兵出征的时候,都会给民兵放战时津贴。

出征前一笔,打完仗再一笔,如果有战利品的话,就直接拿战利品分成来许诺。

征召农夫则没有这个福利,他们是整支军队里地位最低的,脏又累的活全都是征召农夫在做。

战时津贴和打胜仗后能获得奖励的措施,让这些训练度合格的民兵往往成为贵族领主开战时的前排。

征召农夫则跟在民兵队伍后面,充当生力军后排。

如果民兵取得优势,就能给征召农夫带来强烈的信心,激征召农夫战斗的欲望。

如果民兵溃了,从未被期待过的征召农夫溃败也就溃败,无所谓的事情……

真正的精锐,往往跟在领主身边负责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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