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四十二章剜肉医疮(第1页)

雪花不断的落下,天下也随之板荡。

刘廷杰骑着马,身后跟随着八千大军,以及近万人的俘虏,他们拖着粮草,在明军的监督下,宛如一道长龙,缓缓而行。

越是往北走,天气越恶劣,环境也就越差。

偶尔即使行走百余里,也望不见一个村庄,反而野狼成群,野狗稀疏,不断地寻找食物。

虽然艰苦,但刘廷杰对于目前很是满意。

之前的他,不过是一名参将,在整个大明数百人,如今却贵为一营指挥,总兵衔,位高权重。

“豫王也不知什么时候登基……”

望着远处荒凉的景象,他骑着马,嘴里嘀咕着。

相较于满清,亦或者南京朝廷,闯贼,豫王的势力最为薄弱,取道北伐闯贼,是极为冒险的行动。

但,豫王就是成功了,这在他心中激荡万千。

显然,豫王是天选之子,尤其是在南京即将撑不住的情况下,豫王登基称帝,只是时间问题。

“终于能回家了。”

一旁的副将贪婪的吸着气,整个人精神焕发:

“他奶奶的,一群人把豫王当成傻子,只知道要粮、要人,不曾想,咱们回来了。”

“哼!”刘廷杰闻言,脸上颇有几分得意:“今个,就去榆林,好好收拾那些皮痒的家伙,爷正好赶上。”

作为土生土长的榆林人,刘廷杰对于延绥镇,即榆林,可谓是了解的一清二楚。

这群人桀骜不驯,一向视延绥镇为自家地盘,当年李自成大军横扫,也很难让他们屈服。

而显然,豫王此时就成了他们眼中的冤大头,试探的举措接二连三。

“指挥,咱们跟着豫王,那可是前途远大……”副将意犹未尽地说道。

“放心,我不傻!”

刘廷杰撇了撇嘴,随口说道:“昔日在榆林,我家也排不上号,如今跟着豫王,孰轻孰重,我还是能分得清。”

“这般便好!”副将松了口气。

这一趟他们的任务,豫王临行前说的清楚,就是赶往榆林,不仅慰劳边军,补给欠下的钱粮,更是对边镇临行彻底的洗荡。

说白了,就是收编改编,淘汰老幼,清理屯田边田,改变边军的结构。

腐朽且不堪重负的边军系统,彻底的需要回炉重造,而他们,就是推手。

在豫王即将上位的窗口,刘廷杰也深刻的意识到,这是他的关键期,日后的加官进爵,就是靠这次的印象了。

大军浩浩荡荡,碾压的积雪,扑杀一路的野兽,终于来到了延安府。

自此,刘廷杰彻底的止步,借口运粮不便,要求榆林亲自过来迎接。

而对于钱粮的热切,尤其是刘廷杰这个自己人,更是让他们忘乎所以,迫不及待地听从,远离了他们的大本营。

“哈哈,老刘,没想到你起来了,不错!”

“廷杰,辛苦了,不愧是咱们榆林的好男儿……”

面对刘廷杰的相迎,诸将面露喜色,一个个施施然而来,摆着架子,颇为得意。

这也无怪乎他们得意了,列坐的众人,几乎个个都是参军、副总兵资历老,在榆林枝繁叶茂。

你瞧,豫王不就屁颠屁颠的送来粮草,不敢说个不字。

面对众人的姿态,刘廷杰态度放的很低,不断地奉承,主客尽欢。

但很是让己方憋屈。

待众人醉醺醺之时,刘廷杰迅速地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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