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头真踏马是个酒鬼。”
结束了今天的练字,方重勇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心中略有些得意,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在他看来,书法在这个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年代里,专门去练并没有什么卵用。
跟浪费时间不过一线之隔。
只是,人是社会的动物,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既然郑叔清送了他一份人际关系“大礼”,那他就有义务要把该演的戏演好。
“江皋闻曙钟,轻枻理还舼。
海潮夜约约,川露晨溶溶。
始见沙上鸟,犹埋云外峰。
故乡杳无际,明发怀朋从。”
方重勇临摹的字帖,是贺知章早年的一首诗,创作于年轻时离别故乡永兴县,去京城长安赶考之时。
不知道贺知章留这首诗给方重勇临摹,是希望他未来走上科举之路呢,还是单纯讲述自己当初的心情。
方重勇将一个多月前写的第一篇,和今日写的这篇对比,发现两幅临摹的字帖,完全不像一個人写的。
从当初呆板无神,到现在起码看上去有模有样了。
贺知章是个酒鬼加懒汉,偶尔还是会指点一下方重勇的书法。仅凭这点,就对得起那八十匹唐锦的酬劳了。
“功夫终究是没白花。”
方重勇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这个人,最怕浪费时间,有时候却又不得不“浪费”时间,做一些自己认为没必要的事情,然后又陷入纠结之中。
一方面,方重勇觉得写好书法算是装点好自己的门面,用处不小。
另外一方面,他又觉得大唐崩溃的趋势,似乎一点都没发生本质变化。练字对于他来说,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方重勇将字帖摆在桌案上放好,压在镇纸上,跟贺知章家的下仆告别,离开了宣平坊。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的书法突飞猛进。
当然了,方重勇对贺知章的要求也非常纯粹。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借一个名头。
书法的进步,算是意外之喜了。
方重勇是非常实在甚至是庸俗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
九岁孩童,貌似也没看出将来会很帅的样子,反而皮肤有点粗糙,有点武夫的底子。
他也不觉得自己“虎躯一震”,贺知章就认为自己是可造之材,将他介绍给自己所在的那个文人圈子。
方重勇更不觉得对方收了80匹唐锦,就会把他当关门弟子,倾囊相授什么的。
至于念想贺知章的女儿对自己很痴迷之类的,别说年龄不合适,就算年龄没问题,他也不是卖脸吃饭的那块料。
一个九岁孩子,想这些都是白给,孩子就是孩子。
方重勇心中没有任何幻想,不觉得别人会无缘无故或者因为一件小事高看自己一眼。
事实也证明,贺知章几乎不跟他说话,似乎连敷衍都欠奉。每次点评完当天写的字以后,就提着酒壶去卧房喝酒睡觉去了。
非常的公事公办。
“什么时候,可以离开长安呢?”
走在长安城一百二十多米宽的大街上,方重勇吐出一口浊气,在空中形成了一道白雾。
冬日天黑得早,路上的行人并不算多。
不少人都换上了厚厚的袄子,丝绸的夹层里面塞了各种填充物,保暖不在话下。
然而有些奴仆,却穿着单薄的衣衫,卷缩佝偻着身子,似乎是在外面采买货物,行色匆匆,觉得自己走快点就可以御寒。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南总,夫人的五个哥哥又来抢人了 穿书后反派一家宠我入骨 罗隐秦慕涵 秦枫半夏 建立运朝从侯爷开始 江宁林雨真 嫡长女太冷酷,刀太快她收不住 天选小炮灰,我作死你们 昏婚欲睡[娱乐圈] 和影帝隐婚后 小道童四岁半 陈老三小冬子 穿成七零女知青[穿书] [清穿+红楼]点石成金 穿越开启我的宠夫之路 叶孤城苏晴雪 海王他今天翻车了吗 天道无所畏惧 每次都靠直觉拯救世界 顾北楚芸汐
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有奇术异法,也有权谋相争,但在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穿越者眼中,探索未知永远摆在第一位!(正经脸)加入枢密府是为了学术研究勾搭女妖是为了学术研究一切都是为了研究,研究就是一切!公主跟我造也是为了研究吗!夏凡那是为了创造研究的环境和培养研究的下一代!PS选词填空,不是造人。...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逆贼鞑子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