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 105 章(第1页)

任薇薇的周身气度,言谈举止,元瑾只觉得陌生又熟悉。

原因无他,只因为她还在藏芳阁,未曾挂起灯笼之时,模仿的就是任薇薇这般真正的大家闺秀。

但此时此刻,她们却站在了同一间名为玉堂春的楼阁之中。

我们先前调查的结果并没有出错。

在政斗之中,任家落败,而作为胜者的程家动用关系,令任薇薇辗转之间,被送到了玉堂春之中,并再三嘱咐元瑾好生看管。

即便在过去的过去,任家与程家都是玉堂春的客人,但毕竟婊子无义,如若给的银钱足够多,玉堂春就可以把曾经大客家的小女儿放上高楼,挂上灯笼。

不论是我还是元瑾都知道,任家并不是什么正义庄严的清流世家,曾经的任家子弟也来过玉堂春,穷奢极侈,挥金如土。

然而,即便任薇薇身为任家的小女儿,享受了十二年的荣华富贵,但任家落败,她作为祭品,像货物一样被买卖,难道就理所应当吗?

这本就是不应当的。

因为任薇薇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力。家族兴盛之时,不能选择地享受荣华富贵,家族败亡之时,她不能选择地被卖到秦楼楚馆。

而元瑾也没有选择的权力。身为玉堂春花魁,她只能做一个无情无义的婊子。

元瑾将任薇薇安置在沁北楼之中,像是补偿一般给了她最最奢华的吃穿用度,然后一手操办了她的灯笼日。

无数撒上金色粉末的灯笼整沓整沓的被送进了玉堂春,无数消息被放出,整个邻仙城,乃至大半个凡间都知晓,任家落败之后,小女儿被卖到了玉堂春。

任薇薇尚未挂起灯笼,任家就再度颜面扫地了一回。

又是一度宴席,程家二公子对着她遥遥举杯,毫不吝惜夸赞。

“不愧是第一花魁,事的确办得漂亮。”

她回以微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如若想要在这样的地方活下去,只有割掉一点良心,再割掉一点良心。

元瑾没有办法把良心完全割舍,只好全然麻木了。

在将宴席安排妥当,将客人们各自送入厢房之后,已经是深夜了。

元瑾喝下一壶醒酒茶,鬼使神差地来到了沁北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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