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九十七章 狼孩爆更求追读(第1页)

有些好奇,他代入目标的记忆。

……

“嗯……原来如此,这次感觉可以设计出一个s+”

要是【噩梦俱乐部】的普通成员说出这句话,恐怕会被别人嘲笑死。

要知道,s+噩梦本天成,【噩梦俱乐部】的顶尖高手,也只能妙手偶得。

李逸,就是身怀妙手者之一。

但如果说这话的是他的话,那就真可以欣赏一次顶级的表演了。

“来吧。”

……

【黄耀文的梦境】

黄耀文的故乡在西北山区的山城,说是城,其实只是一个小镇,名叫“山城”而已。

山城山叠山,壑重壑,由于方圆百里都是山,没其他更繁荣的区域。

小镇自然而然就成了城,成了十里八乡的文化与经济中心。

五年前,黄耀文大学毕业,抱着报效家乡的决心,告别了美丽善良的女朋友,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山城。

他做了镇文化馆副馆长。

因镇办公室缺文职,有时他得兼职文秘,随同镇领导上山下乡。

黄耀文当副馆长的第二年秋天,患上了慢性荨麻疹。

每到深夜就会作,全身长满奇痒难耐的红疙瘩,到了白天又不留痕迹地消退。

入夜以后又重新冒出来,让他苦不堪言。

于是这天早上,黄耀文到镇政府办公室来,准备打电话给远在都的女友,要她捎些药过来。

他刚拿起电话准备要拨,就气喘吁吁闯进来几个人,是崽子沟村的村民,领头的是村长。

村长一进门就冲镇长喊:“镇长,镇长,俺们逮到一个狼孩,逮到了一个狼孩!”

他一脸的亢奋。

在这片土地上,狼孩的传说由来已久,只是没人亲眼见过,更别提捕捉过。

狼孩,其实就是完全由狼抚养长大的。

婴儿时就被狼叼回窝里,幼时喝狼奶,长大后就和狼一起茹毛饮血。

由于一直与狼为伍,狼孩的习性会被狼同化,懂狼语,四肢爬行,凶残无比。

至于狼为什么会养人类的婴儿,或许是母狼的母性大。

或许是狼的好奇心使然,或许那婴儿是狼投的胎……

个中缘由众说纷纭,山里人最相信的是最后那个缘由。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句地,讲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地里庄稼快有收成了,为了保收,村民组织了猎猪队日防夜守。

山里的野猪特别难对付,它们常在针叶松上蹭松脂,蹭完后又在地上打滚粘上沙土。

然后再去蹭松脂,层层包裹就形成坚固无比的外壳,堪比防弹衣。

普通猎枪很难给这些大野猪致命重创,所以通常要设兽夹、挖陷阱来协助捕杀。

前一天,猎猪队巡山时现,兽夹子夹到了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全身长着绒毛。

经村里的长者猜测,这野兽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狼孩。

村民们不敢擅自处置这神秘的狼孩,就连夜赶到镇政府报告来了。

事情非同寻常,镇长不敢怠慢,忙叫人去给这几个村民下面疙瘩。

待他们吃完后,好随他们一同回村作进一步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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