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六十四章 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第1页)

在脑海过一遍后,刘天王满脸激动。

看着刘天王的样子,梅就若知道这歌他很满意。

没过多久,叶晨另一歌也已经写好。

他伸出拿出另一歌,递给刘明华。

“这歌是一粤语歌,您看看喜不喜欢!”

“十七岁!”

看着这个歌名,刘明华有些疑惑,他现在都快四十岁,唱十七岁好像有些不太好吧!

不多当他看到歌词的时候,才现他想错了。

这歌,不是讲十七岁时的青葱岁月。

而是在回忆!

之所以选择这歌,是因为叶晨现,刘天王的经历和前世那位出奇的相似。

索性就直接把《十七岁》抄了下来。

当然,里面一些人物,已经按照这个世界的背景改过。

刘天王继续往下看,却现这歌词里面讲的,不就是他出道的经历吗?

十七岁参加明星训练班,突然荣升主角,拍了人生第一场戏。

二十九岁时拿下人生第一尊音乐奖杯。

直到后来成就影帝,九州大地,传遍天王之名。

当然,最让他触动的,还是最后那几句歌词。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从依然到今天。

那潮水,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

这几句歌词真是说道他心坎上,如今将要迈过四十大关。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没变过初心。

“这两歌,我很喜欢,尤其是这《十七岁》,这歌是叶导现场创作的?”

听到刘天王的话,叶晨摇摇头。

“我一直很喜欢您的歌,这是我根据您的经历写出来的,其实之前一直想找您合作,没想到您居然找我约歌,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叶晨这么说也没错,原主确实很喜欢刘天王。

歌也确实很早就写出来,只是一直躺在系统而已。

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叶晨的话,刘天王有些意外:“哦,还有这种事,那真是缘分!”

“当然!”叶晨笑着应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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