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47孙武已斩吴宫女莱茵尼斯冠名(第1页)

大约是瞧见张巡如此做派,本郡的缙绅们也是纷纷将家中多余的小厮仆役送到了马雍这边。算上张巡家的四五百,李让送来的一百多,本郡乡绅们的七八百。全攒一块儿,居然给马雍攒到了两千人。

就是这个质量嘛……

不堪入目啊,货真价实的不堪入目啊。

之前想的真的挺美的,这会儿张巡才有些后悔。且不提家里又哭又闹的一帮老娘们,专说这军营,就很值得大骂特骂一通。

先一点,也是最明显的一点,那就是习性不好。在大家族做仆役小厮的,虽然面对自己的主人可能奴颜婢膝,但是在外头,从来都是把自己当人上人的。老张家的佃客瞧了这门里出来的仆役小厮,都得躬着身子同他们说话。

别家的小厮不说,老张家几个小厮甚至觉得自己比马雍高一等,说马雍不过是我家二姐的家将罢了。好听点叫家将,难听点不也是被赵家养在家里的“仆从”嘛。

都是给人端痰盂的货色,充什么大尾巴狼啊。对于马雍的军令,都不是阳奉阴违,直接就是不听。不听也就罢了,还骂人呢。至于半夜想跑路,撺掇着人逃出营门更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等到后头其他家的仆役小厮被送来,这帮人胆气更甚,早操直接不到。

其次一点,那就是惯于偷奸耍滑。这一点不稀奇,他们虽然在高门大户里面当仆役,可是家里仆人那么多,粗笨的活完全可以躲,只要躲得快,最后都会落到那些蒙头苦干的人身上。

某种意义上来说,给他们养成了大小姐大少爷的脾性,拈轻怕重,连力气都没有几分。可以说比之前送来的三四百佃客壮丁都不如。

最后一点,同样需要专门点出来的,那就是好吃好喝。农村老百姓,一粒米都不舍得丢,掉在地上还要捡起来吃。高门大户里那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得模样。

他们虽然吃的是主人家的剩饭剩菜,或者厨房做的一般饭菜。可对比外头人间地狱一般的吃食,已经是珍馐美味了。

到了营里面,盐水泡饭,苋菜杆子,萝卜缨子,腐乳,臭咸鱼,哪一样他们都吃不下去。

简直就是又懒,又馋,又坏!

完了完了完了,张巡现在脑子里只剩下后悔,非常后悔,这都不能叫军队,这纯就是一帮流氓泼皮啊。

瞧见张巡的马雍却不如此认为,他只问张巡一句话,这两千来人,是不是完全归他管。不论怎样操练,张巡都不会在意?

那肯定啊,张巡把他们送进军队,并不单单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也是希望自己手里有一支保安队。

在元朝混得好的汉族大地主,要么是北方的汉世侯,要么是南方带头投降,然后还能够帮助蒙古人统治南方,维护地方治安,征集赋税的。

两条都不沾,那就只有被吃的份。

有了张巡的承诺,马雍笑了笑,只禀报张巡,希望张巡能够劝常州的缙绅们,拿出一点粮食银钱来,养活这帮“大少爷”。

这是小事,张巡自然答应。转头就去召集本郡的缙绅,老张家带头出钱。张巡出五百贯,他们就得凑八百贯,这就是带头的作用。只要张巡出了,他们就必须要出。不然以后没法在常州这一亩三分地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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