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42 第四十二章(第1页)

三份黏稠的褐色药膏一字排开,肉眼并不出有什么分别,味道也都差不多,不过其中各有几味药材的分量不同。

这些药材功效各异,分量的添减自然也会影响功效发挥,如此来,或许三份方子都是真的,只是针对的问题不同罢了。

莲花就问,“姑娘,咱们三个都卖吗”

“还不知道管不管用呢,”胭脂自言自语道,“要是能有个人先试试就好了。”

“姑娘且不必外头找去,”听清她的话之后,莲花就笑了,“我娘面上便有许多斑,左右闲来无事,倒不如叫她来试一试。”

“这怎么好”胭脂觉得不好意思。

如今药膏才刚做出来,究竟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且因加的都是药物,万一有个什么相冲相克的,闹出来可就不好了。她自己倒是愿意试的,可惜面上雪白,哪里找得出一颗斑点

“怎么不好”莲花道,“我们娘儿俩这条命就是姑娘给的,莫说只是试一试药膏子,便是出生入死也没有半点怨言。再者,这些药膏子材料珍贵,造价不菲,若是果然成了,我们哪里买得起这么算,还是我们占了便宜呢”

争了半日,莲花干脆就直接把她娘叫了进来。

王嫂子与她果然是母女,说的话也差不多,胭脂就道“哪里是我救的后头安排的那么多,可不都是大当家的功劳”

王嫂子就笑,“没错没错,可大当家的岂不就是姑娘的早晚一家人,何须分的这样清”

这些人真是越发肆无忌惮了

胭脂都记不清自己被多少人打趣了多少次,从原来的一提就脸红,到如今的习以为常,还真没隔多少天

为防万一,胭脂先只给王嫂子面上抹了指头肚那么大块,等了会儿,洗掉之后见没发红没发痒才放心的全抹了。

王嫂子直道她太过小心,胭脂却正色道“嫂子不知道,好些大夫都说了,因各人体质不一,保不齐就对什么有不耐之症,轻则全身发红发痒,恶心想吐,重的还会要命呢,哪里就敢疏忽了”

王嫂子就肃然起敬,“果然是姑娘,再细心不过的。”

不过马上就疑惑的问道“那若是日后卖出去,难不成姑娘都要叫她们挨个试了再买么岂不是琐碎死”

胭脂也叹了口气,“琐碎些也是应该的,你没瞧那药铺,但凡卖药的都是千万个谨慎,就连我买的这些没什么毒性的,也是签了伙计拿出来的文才能出门的。”

是药三分毒,但凡跟药材沾边的,无一不是慎之又慎,生怕后头闹出什么事端。

王嫂子抹了几天之后,面上斑痕果然淡了许多,她欣喜不已,莲花也以为自家姑娘大功告成,谁知胭脂却依旧不大满意。

这期间,她了许多医,大受启发,觉得医术之神奇远超想象。

就拿风寒来讲,哪怕症状差不多,但却也有可能因为年纪和起因的不同而需要各自开药,哪里就能一概而论呢

思虑良久,胭脂索性叫松枝去外头贴了个告示,只说找面上带斑者,不拘男女老幼,唯独一条须得身体健康。

既然要做,干脆做个彻底,她准备分门别类的试验

斑痕的形成大多分为先天和后天,先天倒罢了,后天又常分为因年纪衰老而自然形成的老年斑,短时间内体质变化而导致的急性斑痕,以及长期户外风吹日晒所致。

胭脂琢磨着分成男女两组,两组之中再根据年纪和成斑原因分开三组,让他们分别取一种药膏涂抹一段时间,最终效果如何。

如此一来,以后自己再做药膏便可有的放矢,知道哪个方子对应哪种斑痕,不至于惴惴不安。

且因为各人体质不一,或许使用过程中会有不同反应,自己也可一一记录在案,防止日后打官司。

本已打算替她记账的梅朵和莲花见她忽然这样大张旗鼓的,都惊呆了。

“姑娘,您不都已经做完了么这又是哪一出”

“就是,”梅朵在心里飞快的算了一笔账,登时有些肉疼,“您只说来人就给银子,还叫石头他们敲锣打鼓大街小巷的吆喝,只一天就来了三十多号人,留了二十八个,这一个人五钱银子,一百人可就是五十两”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八六之花好月圆  任务流神豪  生子当如孙仲谋  刚夺舍又重生?我在古代科学宅斗  狗头大军师  庶族无名  闺女有空间,九零炮灰全家赢麻了  我在古代搞现代化建设  神医枭妃  恒王  万人迷醒来后[穿书]  谁让你能力这么用的?  从龙族开始的次元之旅  飞刀弱?可知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足球]以队医的名义  先撩为敬:国民男神,请自重  我靠扮演震惊所有人  重生娇妻有福气  悟性逆天,在现实世界创造五雷法  被校草的信息素绑定了  

热门小说推荐
把惊悚游戏玩成修罗场[无限]

把惊悚游戏玩成修罗场[无限]

720v,届日掉落三章v后日更感谢支持v后三天全订的小天使们抽奖送红包,v章评论的前五名也送红包谢谢支持十愿被卷入一场名为恶魔游戏的生死副本中,成功过关的玩家晋级下一个副本,而失败者...

我是猫大王

我是猫大王

叮主线任务将主人调教成猫奴。西卡懒洋洋地听着脑海中第九十九次系统的提示音,理都不理。我都变成猫了,还要我怎么样,难道学小猫咪一样,喵喵喵萌不萌打死我都正想着,突然觉得后颈皮一阵酥...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