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婚礼是国家级非遗之一,被改为民俗歌舞剧搬上舞台,丛蕾和冷千山必须亲身演绎出其中的关键环节,连闯三关后,才能拿到宝石。
演员们已经走完了一遍,舞台上还回荡着宴歌的余韵,“你们记住了吗”编导问。
丛蕾和冷千山不约而同地沉默。
“你实在不想做就算了。”冷千山道。
恐怕不想做的不是自己,而是他吧,既然好话都被冷千山说了,丛蕾也不便于再矫情“来都来了。”
嘹亮的呼麦声响起,他们随着演员出场,冷千山举着蓝色哈达,丛蕾举着白色哈达,两人面对着面,膝盖微曲示礼,旋即擦肩而过,转身,再次相对。冷千山躬腰,丛蕾半蹲,他的视线如蜻蜓点水,与她的眉眼偶然间有了接触,彼此错开目光。
乐歌喜气洋洋,他们却别扭得像初次相亲的男女,刚打了个照面,就被推上婚姻的殿堂。此时,男方家中忙碌,四方来客前往庆贺,丛蕾和冷千山退到后台,没有任何交流。
牛角号浑厚低沉,祝颂人念起颂词,祭拜圣主成吉思汗。冷千山迎来了他的第一关,这段登场舞步不能出错,否则就要重来,幸好冷千山都跳到了点上。他在亲友们的打扮下,戴上尖顶圆毡帽,系上红绸披风,束起金色宽腰带,高筒马靴显得他的小腿又直又长,正是一个英姿飒爽的蒙古男儿,惹得编导们在后台通通犯起了花痴。注
古代蒙古有抢婚制的存在,娶亲路上要随时备战,冷千山佩弓挂箭,策马奔向新娘家,丛蕾盖着红色的喜帕,跪坐在一众新娘之间,只露出一双手,而冷千山要根据她们的手,猜出哪一个是真正的新娘。
这些手大同小异,即使最有默契的情侣来玩,也未必能分辨得出。他一一过去,丛蕾不涂指甲油,小拇指比食指略低一些,排除完毕,只剩下两个女孩,冷千山又凑近了,闻到熟悉的香水味。
那是海盐的味道,丛蕾的整个青春期,在出席重要的场合时,总是这种味道。
毕竟她只有那一瓶香水。
盖头挡住了丛蕾的脸,为了找到她,冷千山的感官变得格外敏锐,以至于现在才意识到,即使丛蕾已经买得起更昂贵的香水,却还是在用当年他送她的那一款。
他在丛蕾面前停留良久,久到丛蕾以为他认出了自己,细小的欢腾冒着泡泡,然而下一刻,冷千山指向了另一个女孩。
这很正常,丛蕾对自己说,他心里没有她,很正常。
他回答错误,一切又要重新来过,丛蕾捶了捶坐麻的腿,苦笑道“可惜了,只差一点。”
冷千山语无波澜“嗯,只差一点。”
要是轻而易举就认出了她,他要找什么借口去应付编导的后采。
他们是不熟的两个人。
第二次演排,导演防止他们串供,将猜新娘的环节改为了挡门迎婿,娘家人们堵在门口,对新郎故意刁难,冷千山要答对三个问题,验明正身,才能与新娘子见面。
丛蕾设置这三个问题颇费了一番心思,不能太近,显得不合常理,又不能太远,要保证冷千山能答得上来。
唇枪舌战后,嫂子们抛出第一个问题“新娘最害怕什么动物”
冷千山听到“新娘”这个词,感觉很是异样,摸了摸鼻子“老鼠。”
这个问题答对了也没人怀疑,女孩子嘛,怕的不是老鼠就是蟑螂。唯独冷千山清楚,以前他经常用死老鼠把丛蕾吓得屁滚尿流,她哇哇大哭,他就哈哈大笑,欢乐都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
“新娘最吃的东西”
冷千山迟疑了一秒“红烧肉吧。”
平时丛蕾只会挑盒饭里的青菜吃,但那绝不是她吃的,冷千山不知道丛蕾的喜好,不过至少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吃得最多的就是红烧肉,吃成正宗土肥圆。
冷千山连对两题,伴娘们交头接耳,笑嘻嘻地问“新娘最喜欢什么电影”
冷千山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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