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宝珠拆开信了。
周志平用的信纸是部队里的信纸,他的字依然很不好,笨拙的字体,仿佛小学生一样。
他解释道“我爹为了照顾我,受了不少苦。如今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我们作为子女,最好能够尽量和解家里的矛盾。这对我的工作和家里的名声,都会有影响。”
他写道“周姨不是我们的亲娘,而你是我的媳妇,只需要听我的,不必伺候她。如果你实在是感到憋屈,就去你娘家住几天,我爹也不会说什么。”
他又加了一句“上次给你的已经寄给你了。”
他的信写的实在是蹩拙,许多不会写的字用铅笔擦了好几个痕迹,删删改改,不会写的还用了拼音。有些地方可能快被擦破了,在烛光下有些透光,整张纸也并不是很干净,上去颇有些脏兮兮的。
林宝珠着他涂涂改改的信,忍不住笑。她想起周志平咬着铅笔头,翻着字典,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他那张脸要是做出这样的动作,肯定傻得狗似的。
他直白地在信上写道“上次你写的字太难认,我拿去给人了。我其实已经和爸妈说过让他们不要为难你,上次的事情我知道了,你骂我的事情我只能勉强原谅你。你要记得我是你的男人,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够仗着你比我有文化骂我。我一个男人在外面还要脸面,不过我已经努力在使用字典,但是你下次写信不要再用很难理解的话语,不然你的信也要花我很大功夫。”
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放春节假,会回来过年。
最后,他写道“我最近训练非常忙,没空再给你回信,别给我写了。”
他写的信内容并不多,整张信纸透露出一种艰难和凌乱的感觉。
林宝珠把他的信收进柜子里,明天周家要上镇上赶集,新的一年该做新衣服了,要去集市上买些布料来。
虽然新年还没到,但是村里的裁缝个数确是有限的,要预约上一个来家里做衣服,也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等来。现在去镇上买衣服,其实时间正好。
第二天林宝珠穿了一条红色半身裙子
,她在毛衣领口别了个胸针,换上一双油光锃亮的小皮鞋。她把头发用丝带挽上,擦了些雪花膏。
今天好不容易出门,她心情也很好。自从来到这儿,她已经许久没有做新衣服了,之前在扬州府,她一天就要换两套衣服,如今好不容易做一套,居然变得如此兴奋了。
周家只有女人出门去布料,男人还要去搬蔬菜进窖子。今天周二媳妇到林宝珠,眼前一亮。
那确实,平常穿着方便的衣服,那张脸就已经够好的了,换上了亮眼的衣服,显得更加俏丽了。
其实这次出去,还有一个是因为周红芳的高考推选名额没有她的名字,她最近心情不好,周妈有意带她出去买点喜欢的东西。
周红芳平常学习并不算特别认真,但是名次却不算落后。这次名单里没有她,其实少不了是因为她学习偷懒了,原来一些比不上她的人成绩都上去了。
周红芳一出门就到林宝珠那双漂亮的皮鞋,穿在她身上不仅妥帖,而且崭新泛着光亮儿。
那鞋是林三哥哥随着师傅去省城接活的时候在百货楼到的,价格不菲。想到漂亮的妹妹穿上的样子,他咬着牙用这次接活的钱还垫上了半个月工钱,买回来给妹妹的。这在村里可是独一份的,林宝珠很少穿,每次穿了都要用布仔细地擦好几遍。
周红芳虽然是周妈的亲女儿,但是比起小儿子周志辉,那还是比不了的。周红芳瞟了好几眼那双鞋子,心里知道周妈可不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一双昂贵的皮鞋。首先她娘不像林妈那样那么宠女儿,再者她和周志平的关系一般。
以前她大哥没去当兵的时候,他就是个没文化的泥腿子。她作为一个有文化的初中生,也不想和他有多接触。
等到后来,大队长宣布了上交上去的入伍名额是周志平,她还是真没想到他那个一分钱恨不得掰两半的大哥居然也有这么一天,但是后悔也已经晚了。
坐在牛车上,她又忍不住了林宝珠好几眼。她想要是这样的脸长在她身上就好了。
等到了镇上,镇上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街口有人在割牛肉卖的,还有卖腐的、卖点心的、卖鞭炮红纸的,各种各样的人
围拢在一起。地上有抽过的烟斗的烟灰、吐在地上的口水、包过了点心的油纸、还有泼到地上的牛血,一时间让林宝珠无法下脚。
上次她没去集市,只去了邮局,没想到集市上吵吵嚷嚷,地上腌臜,还有一股混合了汗味、鱼腥、猪血、烂菜叶等等的难闻的味道。她尴尬地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周妈本来也不是让她来买东西的,亏待了这娇小姐,到时候泼辣的林家一家人她可惹不起。她挥手让周红芳和林宝珠去镇上其他店逛逛。
周红芳带着林宝珠走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住了她。
“周红芳同学”
林宝珠顺着声音也好奇地转过头去,着一个长相俊秀的男孩,手里提着一桶鱼朝她们这边走过来。
他长得实在是让人舒服,眼睛明亮,下方无辜的卧蚕,笑起来好像冬天的阳光都洒在他的脸上似的。
他是林宝珠自从来到这见到的最好的人了,她不由得多了几眼。
周红芳的声音带着兴奋“唐超你今年不在省城过年吗”
林宝珠到周红芳瞬间亮起来的眼睛,暗忖这也许是周红芳喜欢的男孩,她声音都放柔和了些。
唐超笑着回“今年我爷爷不想在城里待着,我们家就回镇上住了。”
他眼光又转到林宝珠身上,礼貌地凝在她的脸上一会儿就移开,问周红芳“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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