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 14 章(第1页)

而乔治之所以选一,这是因为他早已经在心里谋划良久。

在他根据历史和报纸上的推测,在这个时代开一个罐头厂是十分赚钱的。

原本历史上欧洲第一个发明罐头的人,是为了获取拿破仑的巨额赏金,现在拿破仑虽然还没开始悬赏,但从后世来的乔治对怎么制作罐头早已有了腹稿。

他想象中的罐头厂,暂时出产的罐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专用于军用,两种专用于民用。

军用的肉罐头由于是政府统一购买,需求量大,所以价格固定,要价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最好用羊身上普通的肉去制作。

而民用的两种肉罐头,乔治则计划分为一种高档,一种低档。

高档的肉罐头面向的当然是需要出行的商人学者市场,他会选用最好的羊肉,放重料或烧或焖制作出种种好味。这种罐头最好用铁皮制成。路上只要能生火的地方就能用火隔着铁皮将罐装的罐头加热,吃完了肉之后,还可以加些水用剩下的汤汁炖煮些土萝卜进去,配上行路时吃的干粮,在算是一种难得的趣味。

而另一种低档的就完全不同了。这种低档的罐头,乔治打算用之前两种罐头做剩下的边角料来制作。说是边角料,其实是一些不成块的碎肉,这样做可以尽量降低成本。这种罐头他不打算出售,而是打算定义为残次品,半卖半送给在他罐头厂打工的工人们。

别说乔治抠门,也别觉得他是个奸商。在这个年代还有那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这种边角料制成的罐头,他也并不打算拿来赚钱,算是给自家员工的一种小小福利。

不过一说到羊肉罐头,乔治就想起了在华国吃过的羊肉。

华国的羊肉做法,各地有各地的特色,他记忆最深刻的只有两道菜,一次是和大学时的女友一起去内蒙旅游,六月的草原上温度适宜,蓝天绿草白羊,美不胜收。那次他们从草原回到城市里,住进了一家民宿。老板是蒙族人,热情好客,买了一头现杀的羊炖了给他们这些旅客吃。

草原上的羊没什么膻味,羊肉肥瘦适宜,老板只放了花椒、葱、姜和盐,炖出来的羊肉鲜甜软烂,羊汤色白,老板切了土萝卜进去滚,萝卜吸走了汤里面的油脂,土煮的软糯,一口咬下去,羊肉的鲜美和土的本味完美融合在了一起。

乔治的女朋友吃青菜,他们俩央着老板用剩下的羊汤煮了一把手擀面,又烫了几颗小油菜。

老板见他们吃面,又拿了几种自家做的腌菜来。

一种是圆白菜切丝洗净,和胡萝卜、芹菜一起泡成的泡菜,这种泡菜一般泡三天就能吃,一种是小茄子蒸熟后把蒜泥、香菜等剁碎,夹进茄子里,一样腌上天,拿出来切碎就能吃。还有一种是他们这边自家常吃的咸菜,当地人叫做肉咸菜,味道吃起来很像肥肉,却醇而不腻,咸中带香。这种乔治问过老板,老板说是用一种植物腌制的,但乔治没记住具体是什么。

另一道羊肉是新乡的红焖羊肉。

红焖羊肉曾经爆火过一段时间,当时乔治正在上高中,胃就像是连着个异次元空间袋,一顿饭吃的比他爸妈加起来还多。那时候他父母带他去打卡刚火起来的美食,乔治对红焖羊肉惊为天人,对那时的他来说,这道菜真的是再合口味不过。

后来乔治上学之后,第一个十一假期就攒钱去了趟新乡吃了顿正宗的红焖羊肉。

当地人吃红焖羊肉,不止是吃羊肉的。他们把红焖羊肉当做火锅来吃,只要味道好,什么想吃的菜都能下进去涮一涮。

等吃到最后,再下一把胜春挂面,这一锅的精华全在汤里,汤里的味道又全在面上。有多好吃,可想而知。

好了,不能再想下去了,乔治制止住了自己不断歪楼的思维,上次他们去伦敦,乔治本来是想雇佣个东方厨子来着,但是这个年代的东方人实在太过稀少,别说厨子了,那么多天,他连个黑发黑眼的老乡都没见着。

着眼前的羊肉,乔治咽了咽口水,终于没忍住对菲利说“我们今天杀一只羊来庆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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